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自1月1日起施行,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单位,不再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今天我们谈谈政府会计制度如何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相衔接:
一、相关的政策文件
首先要明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内容,主要的文件有:
1.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2.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
3.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
二、涉及的主要报表
1.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该表资金占用方的金额可从政府会计制度科目明细账中获得,资金来源方金额需要进行跨年度累计数据计算。即需要对基建项目全过程的资金来源进行求和。
解决思路:
(1)新旧衔接时对在建项目进行虚拟竣工决算,并作为资料备存;
(2)以后年度资金来源方取数规则为:年度各类收入贷方发生额累计数+基建项目
2.资金情况明细表
取数规则为:各年度各类收入贷方发生额累计数+基建项目辅助核算项
需要实现跨年度账套查询取数
3.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这里细化资产台帐信息,备注基建项目名称,确保台帐按项目能够提供数据,并与财务账衔接一致。
4.待摊投资明细表
待摊投资明细以辅助核算项的形式反映,需要穷举表中所有明细项
5.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表
待核销基建支出以辅助核算项的形式反映,需要穷举表中所有明细项
三、关于会计基础档案管理--一定要避免会计凭证碎片化
对于基建项目核算量较大的单位,建议单独编号;对于核算量占比不大的单位,建议每个月集中登记基建项目会计业务,凭证编号集中在一个集中的号段内,并将月度内基建会计凭证单独装订成册。
转自:用友政务财务云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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