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公安局、东莞市公安局与虎门大桥公司联合发布消息,从8月2日零时至8月15日24时,全天禁止货车及40座以上客车通行莞佛高速虎门大桥段(太平立交至坦尾立交)。我市相关客、货车司机可绕行南沙大桥。
虎门大桥实行交通管制
据悉,从8月2日零时开始,虎门大桥路政大队已配合交警在收费站入口和临时管控点对限行车辆实施强制劝返。广东交通集团已在全省集团所属路段电子情报板进行引导,为公众提供出行指引,虎门大桥公司将与高德、百度地图加强协调,及时通报虎门大桥临时交通管制情况,通过车辆导航系统发布路况信息,引导广大司乘出行。
虎门大桥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关键通道,被誉为“中国第一跨”。通车来,车流量的持续增长造成这条交通大动脉已不堪重负,车流量由1997年建成时的日均1.84万标准车次,到最高日均17万标准车次,远超日均8万车次的设计标准,急需保养“减压”。
虎门大桥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后,预计日均车流量将减少2.5万车次,大部分货车及40座以上客车将被分流到南沙大桥,少部分将被分流到黄埔大桥。
具体管制措施
8月2日0时至8月15日24时,全天禁止货车及40座以上客车通行莞佛高速虎门大桥段(太平立交-坦尾立交)。
请相关运输企业和驾驶人提前调整运输计划,合理选择出行线路,避开上述路段出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绕行路线
中山、江门、珠海←南沙大桥→东莞、深圳、惠州:中山、江门、珠海方向连接道路—东涌互通—南沙大桥—番莞高速(S6)—京港澳高速(G4)—东莞、深圳、惠州方向连接道路
深圳8月实行限行新规
深圳原有的外地车限行规定在7月31日就到期。7月18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公告,对深圳早晚高峰期间非粤B汽车在全市范围行驶路线和区域进行调整。违规罚300元、记3分。
限行时间
工作日: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30-19:30
限行区域
全市道路(部分列明的道路除外)
调整范围
以下地段符合条件的车辆可8月1日至1月31日期间不限行。
(滑动可查看更多)
↓↓
一、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需要进出口岸及机场的非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可以在以下道路通行
(一)深圳市内高速公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
(二)深圳湾口岸:S3广深沿江高速、东滨隧道、东滨路、沙河西路。
(三)皇岗口岸:G4广深高速、皇岗路(皇岗口岸段)、百合路、同庆路、福田南路(皇岗口岸段)。
(四)福田口岸:G4广深高速、桂花路、国花路、裕亨路。
(五)罗湖口岸: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洪湖西路、人民公园路、和平路、沿河南路辅道东行方向(人民南路至文锦南路段)。
(六)文锦渡口岸: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
(七)沙头角口岸:S30惠深沿海高速、G4E盐排高速、深盐路、沙盐路、沙深路。
(八)深圳机场: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机场南路、领航高架、空港八道。
二、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非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在全市道路通行(前述“一”部分列明的道路除外)。
三、下列非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
(三)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四、对非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因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等活动需要在禁行时间、禁行道路通行的,应当提前到市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经批准方可按规定通行。
五、非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本通告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罚款处罚。
深圳东部严查不预约车辆
自今年5月起,车主前往深圳东部景区需预约。8月起,深圳交警将对未预约进入深圳东部景区的车辆严查严处。凡是没有预约的车主驾车驶入预约区域,将被处3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预约通行区域
预约通行区域为梅沙片区,含大梅沙、小梅沙、东部华侨城,西起盐梅路三洲田公路路口,东至盐梅路深圳海关小梅沙教育培训基地,北至东部华侨城围合区内所有道路(不含盐坝高速)。大鹏片区,迭福山隧道以南(含迭福山隧道)大鹏新区所有道路。
梅沙片区
大鹏片区
深圳这段路开得慢要罚
广深沿江高速S3上新增了一批测速设备,专门抓拍“龟速行驶”行为。
该路的执法过渡期为7月19日至28日,7月29日起正式开始执法。若车辆行驶时低于60公里/小时,将被抓拍,罚500元、记3分。
珠海拱北口岸交通管制
近日,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告,因拱北口岸地下通道改造工程施工需要,现决定于7月27日至12月10日,对昌盛路的拱北口岸地下通道实施交通管制。
一、关闭拱北口岸地下通道人行通道出入口,禁止行人、非机动车通行。
二、在拱北口岸地下通道出入口设置限高2.2米设施,禁止车辆在拱北口岸地下通道上下客。
三、原拱北口岸地下通道的公交站等社会公共服务点已进行调整,请根据有关指引绕行。
来源:江门日报 、惠州发布、佛山发布、深圳交警、珠海发布、江门交警
编辑:彬
监制:星
推荐阅读
☆遥望川海奔流,俯瞰天下台山!台山城市形象宣传片今天首映!
好看你就点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