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醉驾
驾驶人没有机动车驾驶证
酒精呼气检测结果竟然
高达166.7mg/100ml
看来这位驾驶人摇摇晃晃
表示自己喝了酒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案例经过):近日,扎兰屯交警路检路查时发现,牟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辖区路段方向行驶时,随意变更车道,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该驾驶人有意减速,民警见此情况,立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这名男子驾乘摩托车时穿拖鞋,当让其出示驾驶证时,表示自己未取得驾驶证,因无法提供有效驾驶证、行驶证,而且呼吸过程中有严重的酒气,民警立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乙醇含量为166.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醉洒驾驶的行为给予了处罚。
法律处罚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有一些摩托车驾驶人存在对法律认识不清的情况,总认为酒驾只属于驾驶汽车,酒后驾驶摩托也是酒驾,请勿抱有侥幸心理,安全文明出行才是真理。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