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姜堰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发布了姜高公路改扩建(姜堰段)征地告知书,共42份(张),征收对象包括梁徐镇江村村、岭家村、前时村、邢家村及张甸镇魏家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拟征土地用途均为交通运输。拟定补偿标准如下: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照《泰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姜高路老路段现状)
此外,告知书中还提到“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 93 号《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和《泰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被征地农民拟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以及“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出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等内容。
(姜高路老路段走向示意图)
前期,泰州市发改委已重新批准了姜高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将按双向六车道改扩建,路基宽约36米。此外还设有6m宽中间带(含路缘带2×0.5m),或是为以后快速化改造做好预留。
(姜高路老路段改扩建东起点)
来源:姜堰三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