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
原料煤采购招标标书
各投标方:
现对8月份我公司生产所需部分原料煤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各投标方参与投标,并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标要求
1、质量标准和招标数量:
序号
煤种
产地
数量(万吨)
技术指标
Mt
Ad
St,d
Vdaf
G
Y
CSR
1
焦煤
山西
4.0
8
≤10.5
≤1.60
≤25
≥85
≥18
≥65
2
焦煤
山西
4.0
8
≤10.5
≤1.30
≤24
≥85
≥16
≥65
3
焦煤
山西
2.5
8
≤10.0
≤1.00
≤24
≥85
≥16
≥65
4
焦煤
山西
2.5
8
≤10.5
≤0.80
≤24
≥85
≥16
≥65
5
焦煤
外蒙
1.0
10
≤10.5
≤0.60
≤28
≥85
≥17
≥60
6
瘦煤
山西
2.2
8
≤10.5
≤0.50
13-16
≥5
7
瘦煤
山西
0.5
8
≤9.0
≤0.70
14-16
≥10
8
气煤
山西
1.5
8
≤9.0
≤0.60
≤40
≥70
≥12
9
气煤
山西
1.2
8
≤6.0
≤0.60
≤33
≥50
≥10
10
气煤
山西
1.5
8
≤11.0
≤0.70
≤40
≥45
≥10
说明:
a、焦煤要求焦煤含量≥80%,不能含有非炼焦煤成分。
b、外蒙焦煤投标价为现汇含税价格,其他资源投标价为承兑含税价格。
2、交货地点: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煤场。
3、交货期限:08月06日至09月05日。
4、计量、检验方式:汽车以买受人到厂过磅数量为准,火车以买受人轨道衡过衡数据为准,买受人不承担损耗;质量检验以买受人进厂检验结果为准。
5、结算及付款方式:合同货物运抵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双方结算。经验收合同货物有缺陷的,按合同条款逐条核算扣款金额。火车发运为两票结算(由出卖人原因不能提供合格有效的铁路运费发票,则执行一票结算),汽车发运为一票结算。出卖人出具煤炭增值税发票和铁路运输发票作为结算依据。
买受人在收到增值税发票后挂账,然后将货款及代垫运杂费付给卖出人;买受人以承兑汇票付款(现汇结算需备注说明)。
6、其它事宜以合同条款为准。
二、投标和投标时间
1、投标人确认参与投标后,在投标之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壹佰万元)整。在招标方账户上的货款可作为履约保证金。
2、08月02日08时00分始:投标方开始网上电子投标,08月02日13时00分止:投标方网上电子投标截止。
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统一开标、议标,要求在议标期间各投标人保持网络、电话通畅,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
三、投标说明
1、网上投标一律用统一格式(见附件),投标文件以图片形式发送到微信公众号“tszr3039222”中(开滦中润招标平台)。最终报价为含税包干到厂价(火车发运为两票结算货一票结算,汽车发运为一票结算)。
2、供应商投标价格应以整5元/吨。
3、投标数量按吨数填报(火车每列按3500吨计算)。
4、凡是因投标方报价错误或有歧义的,报价一律作废。没有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5、投标煤种的质量指标不局限于招标质量标准要求,如有上下浮动,标底价格也会随之上下浮动,价格浮动范围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四、评标、议标、定标基本原则
1、开标后,根据合格报价情况,遵循低价优先的原则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进行排序,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相同时,根据近三个月的供货情况评价进行排位。
2、以投标报价最低价格为议标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确定标底价格,投标价超过标底的±3%时,视为偏离市场该投标无效。招标小组可参照市场价格进行议标,因新纳入供应商第一次报价存在不确定性,不作为议标价格。
3、按照报价排位顺序,招标小组通过电话或微信向投标人征询是否同意议标价格,投标人同意后,以确认函盖章确认;投标人不接受议标价格,则依次与排名在其后面的投标人进行议标;如出现议标价格不能满足招标数量时,由招标小组商定第二轮议标价格,与投标人进行洽谈,以此类推。
4、为保证生产用煤稳定供应,中标人要保质保量的完成当月中标量,如中标人未完成当月合同量80%,视为未履约,次月计划量不超过上月实际供货量,连续两月未履约的,暂停招投标资格。质量出现问题的将按程序重新核定其招投标资格。
5、新入供应商如中标,首月中标量不超过汽运3500吨或火车一列的中标量试发,特殊情况另行商议。
6、因生产发生变化:需增加发运计划时,按评标的最终排名由前到后安排;如消减发运计划时,按评标的最终排名由后到前进行核减。
7、中标人因不可抗力、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不能供应时,其欠发数量可由有发运能力的其它供应商补充。
8、当市场出现大幅波动时,可提请相关议题另行商议。
五、评议标
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投标情况,遵循价低优先的原则,结合投标人公司实力、发运能力、供货质量和历史合同兑现率等因素,以及标底价格,最终确定招标结果,评标结果由公司审批后通知中标人。
六、签订合同及履行义务
1、签订合同协议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通知中标人,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签订合同。
2、质量和数量保证
合同签订后即产生效力,合同双方按照合同内容严格履行合同。投标人既要保证在合同期内完成合同数量,也要保证货物质量符合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合同。
3、违约
除中润公司调整发运计划外,中标人供应量达到中标量的±80%视为履约完成,未达到视为违约。
因不可抗力、质量原因以及其它甲方原因导致供货量未完成的,不作为考核依据。
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
7月31日
附件
投标报价单
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
以下为我公司投标产品报价明细:
序号
煤种
产地
数量(万吨)
价格
(元/吨)
技术指标
Mt
Ad
St,d
Vdaf
G
Y
CSR
1
2
3
注:Mt为全水份,Ad干燥基灰分,St,d为干燥基全硫份,Vdaf为干燥无灰基挥发分,G为粘结指数,Y为胶质层最大厚度,CSR为单种煤小焦炉反应后强度。
交货期限:08月06日至09月05日。
公司名称(公章):
报价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