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省社保局通知,从10月起至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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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接省社保局通知,从10月起至6月30日止,一直没有通过手机APP《民生山西》参加资格认证的集团公司离退休和遗属人员,将于7月暂停发放待遇。如需恢复待遇,在暂停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手机APP参加资格认证并认证成功,省社保局发放系统将会自动恢复待遇。
特此通知!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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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务部《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精神,从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12月31日前企业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3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2.1元。缴费年限不满的按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贴)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
2、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挂钩调整部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调整。
(三)倾斜调整
1、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358元的补到3358元。
7月16日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