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字范文,分享全网优秀范文,学习好帮手!
2000字范文 > 收藏 | 企业发生坏账损失是否必须税前扣除?

收藏 | 企业发生坏账损失是否必须税前扣除?

时间:2020-04-16 15:55:04

相关推荐

收藏 | 企业发生坏账损失是否必须税前扣除?

随着经营业务的增加和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发生坏账的可能性也逐渐增加,加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在确定款项无法收回的情况下,财务人员应怎样进行坏账处理可以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呢?

01发生坏账税前扣除的条件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5号)的规定,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5号)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因此,企业的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如果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二是按规定的资料留存备查。

02申报材料

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5号)的规定。

03企业发生坏账损失是否必须税前扣除呢?

答案是不一定必须要税前扣除,如果企业考虑到准备备查资料的难度和工作量,感觉付出的成本和得到的节税效果不成正比也可以放弃税前扣除,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将已经在会计上作为损失处理的应收账款做纳税调增即可。

但关于纳税调增经常有财务人员陷入一个思维的陷阱,会说那企业不亏大了,不但税前不能扣除,还要做纳税调增,不就多交税了吗?

确实如此理解吗?给大家举个例子就一目了然了:

例:甲公司度预计有100万元的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甲公司就该笔坏账已经进行了账务处理,对于甲公司而言,如果开始就没打算做坏账并申报税前扣除,则上述先做坏账,然后再做纳税调整,实际上根本没有多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我们来分析一下:

假设甲公司对该100万元应收账款不做任何账务处理,依然挂在应收账款科目名下。在这种情况下,假设甲公司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公司无任何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也不存在需要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甲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500*25%=125万元

如果甲公司在把100万元应收账款全部在会计上确认为损失,则甲公司的会计利润会减少100万元。由于不打算税前扣除,该100万元损失不得在税前列支,度汇算清缴时,需纳税调增100万元。会计利润减少100万元,汇算清缴再调增100万元,甲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仍然是500万元,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仍然是125万元。企业并没有因为将应收账款作为损失而导致多缴纳税款。

总之,对于坏账损失问题(其他资产损失也一样),不一定必须要做税前扣除,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既要考虑到准备备查资料的工作量也要考虑到备查资料是否齐全,避免纳税风险,选择对自身最有利的处理方式进行操作。

来源:东审财税

——————— 活动延续 ——————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