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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生育津贴吗?怎么领?这里一文看懂丨五险一金

时间:2022-05-18 21: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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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生育津贴吗?怎么领?这里一文看懂丨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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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多人前来咨询产假工资的问题

那么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一回事儿吗?

这两种福利能同时拿吗?

如果不能同时拿,又该怎么拿?

……

关于生育津贴,不仅新晋职场妈妈一头雾水,很多新晋HR被问到的时候也是一脸问号......

下面我们先来看看

全国各省婚假产假一览表

上海市:婚假为3天,产假为128天,陪产假为7天,取消原来的晚婚假7天。

北京市:婚假为10天,产假为128天,陪产假为10天,取消原来的晚婚假7天。天津市:婚假为3天,产假为128天,陪产假为7天,取消原来的晚婚假7天。四川省:婚假为3天,产假为158天,陪产假为20天,取消原来的晚婚假20天。陕西省:实行晚育的,享受国家规定及即98天,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6条)云南省:实行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98天的基础上,给予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护理假七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详见《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6条)贵州省:实行晚育的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女方增加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90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规定享受休假。(详见《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52条)重庆市:实行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女职工晚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详见《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西藏自治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因西藏自治区没有地方规定,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的规定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婚假为3天,产假为148天,陪产假为25天,取消原来的晚婚假12天。广省:婚假为3天,产假为128天,陪产假为15天,取消原来的晚婚假10天。海南省: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已婚女性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晚育产假15日。(详见《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0条)。福建省:婚假为15天,产假为158到180天,陪产假为15天,取消原来的晚婚假15天。江苏省: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详见《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1条)浙江省:婚假为3天,产假为128天,陪产假为15天,取消原来的晚婚假12天。湖北省:婚假为3天,产假为128天,陪产假为15天,取消原来的晚婚假15天。安徽省:婚假为3天,产假为158天,陪产假本地为10天,异地为20天,取消原来的晚婚假20天。湖南省: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晚育的,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详见《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4条)江西省:婚假为3天,产假为158天,陪产假为15天,取消原来的晚婚假15天。甘肃省: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产假期满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详见《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5、27条)宁夏回族自治区:婚假为3天,产假为158天,陪产假为25天,取消原来的晚婚假15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女职工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0天产假(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晚育者.增加产假三十日(详见《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1条)青海省: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30日(详见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9条)山东省:婚假为3天,产假为158天,陪产假为7天,取消原来的晚婚假14天。山西省:婚假为30天,产假为158天,陪产假为15天,取消原来的晚婚假30天。河南省: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详见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3条)河北省: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详见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2条)辽宁省:婚假为10天,产假为158天,陪产假为15天,取消原来的晚婚假7天。吉林省: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晚育的女职工,凭一胎生育情况证明增加产假三十天(详见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9条)黑龙江省: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职工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可以延长至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资照发(《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6条)。

下面问题来了!生育津贴产假工资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联系?还不懂的同学接下来赶紧记笔记啦~

一般来说,女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的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

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

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而对于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是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但是

生育津贴产假工资本质上并不一样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为员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社保机构。

产假工资:员工休产假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工资。为员工支付工资的主体是用人单位。

领取生育津贴的正确方式

首先:想要领取生育津贴要参加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员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生育保险待遇相关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一定时间以上(地方上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般情况下,生育津贴是先由社保局发放到单位账户上,再由单位发放到个人账户上的。

如果生育津贴高于职工产前工资标准,企业不得克扣;如果生育津贴低于职工产前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可一次性补足。

生育津贴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生育津贴怎么发

在具体发放时,一般考虑到以下3个发放形式

1、按照员工平时工资,正常发放,生育津贴报销,再冲抵公司支出;发放时注意问题:员工生产之后,是否能够材料齐备,正常报销。这个不是HR或者公司能控制的,万一因为员工的原因不能完成报销,工资又发放了,损失都得公司承担啦。部分城市,生育津贴直接打到员工账户。这里就更尴尬了,员工收到双份工资,退回其中一份就更麻烦了。

2、产假期间,不发放员工工资,员工报销生育津贴后直接领取生育津贴;发放注意问题:未支付员工工资,员工产假期间一点工资也没有,感受也会不太好,同时要帮助员工缴纳其个人部分的五险一金,生育津贴报销下来后,要注意公司垫付的个人五险一金部分。不过好处就是,第一种发放方式的风险就不存在啦。

3、部分发放,发放部分工资,员工报销后,再比较生育津贴额和实际已发放额,进行比较扣减。发放注意问题:第三种方式比较讨巧,可以界定一个数,扣除五险一金,个税等,员工到手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生育津贴报销之后,再进行折算。对于员工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部分,也相当于提前补差了。

最后总结:在员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内,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不需要发工资;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差。

这样一来,对于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你是不是有一定了解了呢?

PS:部分地区政策可能不太一样,小伙伴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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