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成都海关所属锦城海关为一批出口越南的生物制品签发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后首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标志着“两证合一”改革措施第一时间在四川落地落实,也是成都海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
9月2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国贸促会联合发布公告,自10月15日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两证合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企业将同时完成原产地企业备案,无需再专门到海关办理原产地企业备案。
“两证合一”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的重要举措之一,实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原产地企业备案“一次受理、一次备案、一次发证”。企业无需重复录入信息、上传资料,简化了办事手续、节省了办事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预计95%的新增原产地证书申领企业将从中获益。
“两证合一”将采取商务部门负责备案、采集和推送信息,海关、贸促机构接收导入备案信息的业务流程模式,在“总对总”层面实现备案信息自动推送、导入、转换,部门间系统对接、互联互通、数据交换、信息共享,让企业“少跑路”,增强申领证书意愿,进一步提升优惠贸易协定利用率,使企业更多地享受关税减让红利。
温 馨 提 醒
在10月15日实施“两证合一”前已申领原产地证书的,证书申领方式和流程保持不变;“两证合一”前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且未进行原产地企业备案的,可直接申领原产地证书;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生产型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海关”向海关备案并申领原产地证书。“互联网+海关”的原产地企业备案入口将保留,“两证合一”企业可以登录查看或根据需要添加与原产地签证有关的信息。
供 稿:关税处 锦城海关
编 辑:税收征管科
制 发: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