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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整顿无证校外培训机构 已经有人被罚了

时间:2023-07-07 16: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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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整顿无证校外培训机构 已经有人被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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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上午,区教育局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放弃周末休息,由区市场监管局江裕森局长亲自带队,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重点针对8月16日以来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巡查行动中“拒不整改,死灰复燃”的无证培训机构。

截至当天上午共检查11家培训机构,立案查处无证培训机构3家,分别是以诺教育(龙翔店)、以诺教育(万宝店)、新状元培训中心,制作现场笔录4份,疏散学生30余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80号)第(五)点规定,开办培训机构,必须取得办学许可证并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这三家机构均构成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月16日下午区教育局和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案审会,会议决定对以诺教育(龙翔店)处以罚款21402元、以诺教育(万宝店)处以罚款14126元、新状元培训中心处以罚款13400元,并于9月17日对立案的三家培训机构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要求立即退还所有违法所得,并告知本次处罚相关内容。本次执法给我区无证培训机构敲响了警钟,对“拒不整改,死灰复燃”抱有侥幸心态的培训机构进行了有效的打击,从根本上遏制无证培训机构的乱象。

针对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的两起涉嫌违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情况,我局也高度重视,9月17日上午局领导约谈的相关学校负责人,要求各校做好学生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积极引导学生到正规的培训机构,杜绝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

下一步联合执法小组将从“劝导式”检查过渡到“执法式”整治,从每天的“常规式”检查过渡到每周“不定期”执法。遵循“审批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宗旨,还给广大学生、家长一个健康的培训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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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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