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励各大中小学校创建文明校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按照从严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经过严格评选、社会公示,山东省文明委决定,授予中国海洋大学等300个学校省级文明校园称号。
其中,齐河县一学校被授予全省文明校园称号:齐河县第一实验小学
齐河县第一实验小学始创于1833年,原名“督杨书院”,1974年迁至现校址。经过40多年的发展,学校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办学理念,确立了“传承、创新、发展”的学校精神,以及“规范律行,修身立人”的校训,形成了“和谐富有,拼搏创新”的良好校风。
学校注重过硬干部队伍的锻造。首先确立班子文化建设目标为“和(和谐但不要附和)”、“合(配合但不要凑合)”。要求所有班子成员,凡事要和谐而不能附和,配合而不能凑合。其次中层干部要做到:能教、 爱管、 善理(1)能教:中层干部要提升自身素质,在自己的学科教学上下苦功夫,提高威望。(2)爱管:要有责任心。要敢于主动揽事,不束手束脚。(3)善理:要有科学“协调力”。要解读校长之声,认真倾听“师生之心”,反映“师生之意”。
由于教育教学工作规范科学又大胆创新,学校获得“山东省素质教育实验基地”、“山东省少先队工作规范化学校”、“山东省中小学校本研究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等荣誉,连年被授予“齐河县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教科研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每年全县综合督导评估中都名列前茅,得到了家长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第一实验小学全体师生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努力续写学校发展的新篇章。
来源:大众网齐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