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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一男子非法持有枪支 已被刑事拘留

时间:2023-06-03 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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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一男子非法持有枪支 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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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万宁市公安局河东派出所侦破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名,缴获改装射钉枪1支。

近日,万宁市公安局河东派出所获取一条网络贩卖枪支配件线索,于是立即对该线索进行核查。经查,章某亮(男,现年41岁,万宁市兴隆华侨农场人)于期间在万宁市兴隆区五金店购买1把射钉枪,后又在网上购买枪支配件对该射钉枪进行改装。9月6日,河东派出所抓获章某亮,并对其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经鉴定,章某亮改装的射钉枪具有杀伤力。9月12日,河东派出所对章某亮非法持有枪支案立案侦查,9月15日,依法对章某亮给予刑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凡有上述行为的人,要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主动交出非法枪爆物品,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罚;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非法枪爆物品的,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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