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
我们公司属于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异地施工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不预缴有何风险?
答复
是的,需要预缴增值税。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年第17 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注:财税〔〕32 号文件将原 11%税率调整为10%;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年第 39 号文件将 10%税率调整为 9%)。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 6 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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