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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各地口径】安徽国税解答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的65个热点难点问题(超全推荐亲们关

时间:2023-05-01 12: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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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各地口径】安徽国税解答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的65个热点难点问题(超全推荐亲们关

【营改增各地口径】安徽国税解答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的65个热点难点问题(超全推荐亲们关注)

来源: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时间: -01-03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热点难点问题(一)

1.餐饮企业为其员工提供的工作餐,是作为视同销售处理,还是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若餐饮企业为员工提供婚宴等与受雇或履职无关的服务,餐饮企业是作为视同销售处理,还是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答:餐饮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工作餐不征税,暂不需要作进项转出处理。餐饮企业为员工提供婚宴等与受雇或履职无关的服务,企业员工是购买企业餐饮服务的消费者,企业应按提供服务实际收取的价款计算缴纳增值税。

2.某单位在酒店召开会议,酒店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住宿、餐饮、会务服务等,酒店是否需要对取得收入进行区分,按不同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140号)规定,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该酒店承接会议,提供上述服务不需要对取得的收入按不同项目进行拆分。

3.会员卡收入如何计税?

答:出售会员卡仅给顾客授予会员资格的,属销售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适用6%的税率,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出售会员卡并取得收入或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会员卡中既含会员资格费、又含货物或服务的,会员资格费按上述规定处理,货物或服务收入在实际发生时确认。纳税人销售会员卡时,资格费根据收费标准按销售无形资产开具发票,资格费之外的货物或服务的预收款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53号的规定开具发票。

4.表演艺术团免费赠票,是否作为视同销售处理?

答:表演艺术团体举办非公益性演出,将门票免费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应按照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5.旅游景区的门票收入是否适用文化体育服务中的文化服务?

答:旅游景区门票收入按文化服务缴纳增值税。

6.经营性公墓提供墓地取得的收入如何征税?

答:属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按享受殡葬服务免税政策。

7.网吧经营应属于哪个税目?

答:暂按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

8.旅游景区门票收入,有的要与当地街道、村镇分成,街道、村镇向旅游景区收取的这部分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税?

答:街道、村镇向景区收取的费用属于利润分配的范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9.宾馆、酒店在房间内为顾客提供的食品饮料、计生用品等单独计价的物品,按照什么项目缴纳增值税?

答:宾馆、酒店在房间内为顾客提供的单独收费的食品饮料、计生用品等单独计价的物品,应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10.酒店附设的小型商场(购物中心),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入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应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11.纳税人提供餐饮服务时,向消费者供应烟酒收取的价款,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纳税人此时销售烟酒取得的收入,应并入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12.纳税人提供停车服务,能否领用定额发票?

答:纳税人提供停车服务,可以领用定额发票。

13.纳税人以无产权的场地提供的停车服务,能否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果纳税人在4月30日前取得经营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14.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并选择差额征税,是否需要取得相关资质?

答:不需要。

15.纳税人在提供培训服务前收取的培训费,其纳税义务时间如何确定?

答:根据营改增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纳税人在提供培训服务前收取的培训费,由于尚未提供培训服务,因此收取时暂不需缴纳增值税,最早应以开班时间作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小编按:注意发票开具时间啊)

16.劳务派遣企业选择按照差额征税,以什么凭证作为差额征税的凭证?

答:暂以工资单以及缴纳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单据作为扣减销售额的凭据。

17.保安公司既负责银行资产安全, 又负责钞票的押运,问:保安公司是按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征税,还是按安全保护服务适用6%的税率征税,还是分别核算分别纳税?

答:按安全保护服务缴纳增值税。

18.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单位可否按不同的劳务派遣合同,是否可以一部分合同选择一般计税,另一部分合同选择简易计税?

答:不能。

19.物业公司代开发商管理的房屋出租,房屋产权不属于物业公司的,如何计税?

答:如果是由物业公司直接向承租方开具租赁费发票的,物业公司应对收取的租赁费全额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从物业公司收取的租赁费,全额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的规定缴纳增值税。如果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向承租方开具租赁费发票的,应对租赁费全额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物业公司仅就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手续费、管理费收入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

20.杀虫灭蟑服务,应按什么项目缴纳增值税?

答:暂按居民日常服务缴纳增值税。

21.宾馆、酒店住房长期出租给固定客户,并提供客房服务,此类收入按照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

答:宾馆、酒店为长期租住客户提供客房服务的,按照提供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

22.宾馆、酒店提供酒店住宿服务免费赠送的早餐是否要按视同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答:宾馆、酒店提供酒店住宿服务免费赠送的早餐,是企业的一种营销模式,消费者已统一支付对价,且适用税率相同,因此宾馆、酒店不需要按视同销售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23.宾馆、酒店将羽毛球场、篮球场等场地出租给企业进行羽毛球、篮球运动,按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

答:按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24.某企业为建材城,主要业务为出租摊位,该笔业务按照什么税目征收增值税?

答: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25.为抛锚的汽车提供的拖车服务是否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征税范围?

答:为抛锚的汽车提供的拖车服务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征税范围,暂按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26.野生动物园是否可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答:野生动物园属于提供文化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7.车辆停放服务属于本次营改增的什么服务?

答:根据财税〔〕36号文件规定,车辆停放服务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28.某公司提供园林修剪服务,营改增前在地税开具的是服务业发票。营改增后该项目应如何缴税?

答:园林修剪服务可暂按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29.景区经营单位向景区内车辆通行线路承包单位收取的景区线路管理费,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答:景区经营单位向景区车辆通行线路承包单位收取的线路管理费,按照销售“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其他经营权”缴纳增值税。

30.婚庆公司提供婚庆策划、主持司仪、婚车花篮等整体服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应按照居民日常服务缴纳增值税。

31.出租土地使用权按什么项目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47号)的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32.明星代言,若只约定使用明星的肖像权属,属于广告服务还是属于转让其他无形资产-肖像权转让?

答:对明星个人而言,应按“转让其他无形资产-肖像权转让”缴纳增值税。

33.会员费收入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答:会员费应按照销售“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会员权”缴纳增值税。但是,根据财税〔〕68号文件规定,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中科协、青联、台联、侨联收取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收取会费,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

34.物业公司将电梯轿厢提供给广告公司发布广告取得的收入、将小区内地面提供给外来商户摆摊设展收取的场地费、以及出租小区内地面停车位取得的收入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物业公司取得上述收入都应按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35.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同时也向业主销售日常生活物品销售或提供家电维修服务,其因此取得的收入是否可界定为混合销售,按照销售物业服务缴纳增值税?

答:物业公司的上述经营行为属于兼营行为,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征收率的货物、劳务和服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从高适用税率。

36.宾馆、酒店为住店客人提供车辆接送服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1)对住店客人免费提供的车辆接送服务,一并含在住宿费中按“住宿服务”税目计算缴纳增值税,不需要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2)对住店客人单独收费的车辆接送服务,应单独核算,按“旅客运输服务”税目计算缴纳增值税。

(3)对团体消费者提供的包车服务,按“旅客运输服务”税目计算缴纳增值税。如仅提供车辆的,按“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目计算缴纳增值税;如仅提供代驾服务的,按“人力资源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37.商场除了向租户收取物业费以外,还收取了中央空调费,空调费按照每平方米10元收取,请问收取空调费应如何征税?

答:商场向租户收取的空调费,暂作为场地租金的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

38.中介费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答:中介服务属于营改增注释中现代服务中的经纪代理服务。一般纳税人发生购进中介服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9.酒店对于床单用品等洗涤支出,由于通常采取外包方式,是否属于购进居民生活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答:居民生活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酒店购买的床单用品洗涤服务,不属于为满足居民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的服务,其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0.社会举办的英语培训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教育培训学校可否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答:根据财税〔〕36号文件规定,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不包括国家不承认学历的职业教育等机构。因此,社会举办的英语培训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教育培训学校不能适用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可根据财税〔〕68号文件规定,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41.宾馆、酒店提供洗涤服务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宾馆、酒店为一般纳税人提供洗涤服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为其他个人提供的洗涤服务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热点难点问题(二)

来源: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时间: -01-03

42.劳务派遣服务是否可以差额征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47号)规定: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43.餐饮行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的农产品,如何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答: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以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在餐饮行业推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38号)有关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44.餐饮企业一般纳税人购进新鲜食材,还没用完就过期或变质了,是否属于非正常损失,原已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否需要转出?

答:这些情况不属于非正常损失所规定的管理不善导致的货物霉烂变质,不应作进项转出处理。

45.人力资源公司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税〔〕4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46.旅游业、劳务派遣企业适用差额征税政策时如何开具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3号)第四条: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47.开办养老院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按照民政部规定设立登记的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可免征增值税,不符合免税政策的按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

48.物业公司代收的维修基金在地税时是虽然开票但交营业税时可以差额扣除,营改增后,怎么开具发票?

答:维修基金,是指物业公司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物业公司代收维修基金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也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49.5月1号之后,医院为企业提供免税的医疗服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营改增后,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如果医院选择适用免税政策,则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0.一般纳税人购买旅游服务,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答:根据财税〔〕36号文件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是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六是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因此,如果一般纳税人购买旅游服务取得了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且不属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旅游公司将部分业务进行外包,向其他旅游公司购买部分旅游服务,取得合法有效扣税凭证后可以抵扣;纳税人委托旅游公司组织的和生产经营相关的考察会务活动,取得合法有效扣税凭证后可以抵扣;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娱乐性旅游属于集体福利,不可以抵扣;企业出于商业经营目的,为其他企业提供娱乐性旅游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不可以抵扣。

51.对客户支付的住宿费,宾馆、酒店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能开具,需客户提供哪些资料?

答:住宿服务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宾馆、酒店可以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酒店在开具专用发票时,客户只需要提供以下信息:客户所属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帐号,并不需要提供信息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52.对宾馆、酒店为客户开具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收政策在付款方式方面有没有相关规定?

答:对宾馆、酒店为客户开具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现行税收政策在付款方式没有相关规定,客户采用现金、信用卡、银行转账等方式付款均可。采用信用卡、银行转账付款的,其账户可以是住店消费者的个人账户,也可是其所在企业或者第三方的账户。

53.酒店购进的车辆,以及支付的车辆保养费、油料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支付的车辆保养费、油料费、保险费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支付的过路过桥费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54.工厂车间、酒店等购进的保洁服务能否抵扣进项?

答:可以按规定抵扣。

55.代驾按照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

答:按照人力资源服务缴纳增值税。

56.物业公司收取的门禁卡工本费,按什么项目缴纳增值税?

答:应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57.纳税人在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纳税申报时,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纳税人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纳税人可以按3%向服务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申报时,一般纳税人应将上述开票销售额、税额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十二栏第1、2列,将扣除的水费填入第十二栏第12列,同时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第六栏相应列次;小规模纳税人应将上述开票销售额、税额、扣除额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应税行为(3%征收率)扣除额计算”相应栏次,同时填入“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相应栏次。

58.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扣除的金额是否包括支付给自来水公司的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如包括,上述费用能否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54号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其从销售额中扣除的金额包括支付给自来水公司的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但不得向服务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9.A旅行社利用网络平台从B旅行社购进旅游门票、住宿、车票等产品900元(取得了增值税普通发票) ,然后卖给C旅行社取得1000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从中挣取差价100元。请问上述的A旅行社该笔业务能按“旅游服务”享受差额征税政策吗?

答:可按旅游服务享受差额征税政策。

60.提供旅游服务能否按项目(对象)选择差额征税?对差额征税项目,纳税人是否可以不通过差额开票模块开具发票,而是对差额部分选择开具普通发票?

答: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按项目(对象)选择是否享受差额征税政策。对选择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业务,纳税人可以不通过差额开票模块开具发票,而是对差额部分直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61.某企业从事游戏点卡等虚拟货币的销售,该企业从腾讯、网易等游戏公司购进点卡,通过自己开发的平台网站对下游网络公司批发,再由下游网络公司通过相关支付平台销售给玩家,企业并不自行直接提供点卡对应的网络游戏服务。该企业营改增前在地税缴纳营业税。该企业销售游戏虚拟货币是按照增值税销售货物征税还是按照营改征增值税娱乐服务(游戏机)征税?

答:可按销售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

62.一些代理进口企业,为高校或医院代理进口设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或教学,免征增值税。但高校或医院要求代理进口企业就进口设备全额开具发票,是否可以?还是只就代理费部分开具发票?若全额开票代理进口企业是否要按17%计提增值税销项税款?

答: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开票时,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差额开票功能,在发票上填开进口设备金额。

63.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按餐饮业征税还是按销售货物征税?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140号)规定,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餐饮、酒店、宾馆企业采购外单位制作的食品(如月饼礼盒、粽子礼盒等)对外销售的,应按销售货物征税。

64.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属于经纪代理服务收入,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65.景区内索道、缆车、地轨、船、人力车、轿子、滑竿、溜索等的运营收入,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140号)规定,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景区上述运营收入可暂按“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

注:上述问题解答仅供参考,具体执行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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