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字范文,分享全网优秀范文,学习好帮手!
2000字范文 > 满意在三明 | 注意!清明期间 三明市暂停殡葬服务场所祭扫活动!

满意在三明 | 注意!清明期间 三明市暂停殡葬服务场所祭扫活动!

时间:2022-10-15 10:06:15

相关推荐

满意在三明 | 注意!清明期间 三明市暂停殡葬服务场所祭扫活动!

受疫情影响,3月26日,三明发布关于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年清明期间,三明市将暂停组织集体祭奠、公祭等群体性祭扫活动,暂停县级及以上公墓(陵园)、骨灰楼(堂)、寄存骨灰的宗教场所等祭拜场所的群众现场祭扫活动,各殡葬服务机构可集中代为祭扫。

《通知》对乡村祭扫活动也作出了相关要求,乡村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堂)、农村散葬坟墓的祭扫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自行制定祭扫工作方案。各地要严格落实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祭扫活动严禁野外用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倡导文明祭祀,引导群众家中摆放遗像追思先人、书写寄语或网上祭祀,自觉做移风易俗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敬请理解、支持和配合,让我们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详细通知如下:

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关于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直各单位:

为应对当前境内外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减少清明期间祭扫活动引发的人员聚集性感染风险,根据省应对新冠肺炎防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综〔〕66号)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我市清明祭扫工作通知如下:

一、暂停殡葬服务场所祭扫活动。全市暂停组织集体祭奠、公祭等群体性祭扫活动,暂停县级及以上公墓(陵园)、骨灰楼(堂)、寄存骨灰的宗教场所等祭拜场所的群众现场祭扫活动,各殡葬服务机构可集中代为祭扫。

二、规范乡村祭扫活动。乡村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堂)、农村散葬坟墓的祭扫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自行制定祭扫工作方案。各地要严格落实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祭扫活动严禁野外用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监管责任,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检查。

三、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各县(市、区)要切实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积极劝导外出人员、海外乡亲在清明期间不返乡,采用网络祭祖或委托在家的亲戚朋友代为祭扫等方式完成祭祀心愿,通过建立亲属微信群、制作微视频、思念卡等绿色简约方式寄托哀思,切实防止疫情反弹。

四、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广泛宣传我市清明祭扫的规定,做到家喻户晓,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宣传单等方式加强宣传,倡导文明祭祀,引导群众家中摆放遗像追思先人、书写寄语或网上祭祀,自觉做移风易俗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清明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值班值守和工作情况反馈,民政部门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认真执行全国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制度(市民政局联络人:费晏忠,联系电话:8245008,传真:8241186)。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4月12日。

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3月26日

来源: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满意在三明 | 英雄归来 ,家人无恙!感谢这些志愿者对三明援鄂医护人员家属的关爱◆满意在三明 | 从陌生人到亲人,只因永安这群人的长久“奔波”!◆满意在三明 | 七旬老人漂泊泰宁40年,终圆落叶归根梦

三明市委文明办微信公众号

长按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