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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度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单位) 就业见习岗位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2-11-16 12: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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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度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单位) 就业见习岗位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度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单位)、就业见习岗位申报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深入有序开展,构建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赢”对接模式,畅通毕业生就业见习渠道,现就开展度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就业见习岗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见习单位申报与认定(一)见习单位申报条件1.在州直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的各类企事业单位;2.符合州直产业发展导向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具有一定规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3.能按期提供一定数量且具备一定技术含量、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等适合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岗位;4.有专业的见习指导人员、完备的见习计划及考核制度;5.能够按时支付见习人员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6.见习期间或见习期满企业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留用见习的大中专毕业生;7.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见习基地实行分级管理。申请县级就业见习基地的,由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批。申请州级就业见习基地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原则上需在县级就业见习基地基础上开展就业见习工作两年以上,且每年提供的就业见习岗位数不少于50个。申报州级就业见习基地由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初审,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二)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填写《伊犁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附件)一式两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的申请报告;见习基地的培训条件及师资情况说明;毕业生见习管理制度等材料。(三)审核认定根据各单位申报材料,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评估小组,考察申报单位相关情况和工作环境,进行科学评估。其中,对各方面条件较好且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的单位,经评估小组考察评估批准后,可作为就业见习基地挂牌并向社会公布。对不具备条件的,不得作为见习基地挂牌。经县审核认定的见习基地须报州就业服务管理局备案后方可开展就业见习。二、见习岗位的申报与核准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各级就业见习基地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就业见习岗位,填报《伊犁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附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本县所属见习基地度就业见习岗位汇总后上报州就业服务管理局备案。州就业服务管理局将适时统一对外发布度就业见习单位、就业见习岗位等信息,并启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三、见习单位的职责(一)建立就业见习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岗位培训、专业知识传授和上岗实践等工作,落实各项见习措施;(二)提供就业见习思想政治教育机制与环境,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三)做好就业见习人员考核和鉴定工作,出具《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四)提供符合毕业生专业的就业见习岗位,按照专业对口、学以致用的原则,充分发挥毕业生专业特长;(五)选配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具有专业知识的见习指导老师;(六)及时申请就业见习人员就业见习补贴费;(七)接受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八)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见习基地规章制度的就业见习人员作出处理或与其终止见习协议,并报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九)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送当年见习工作经验或总结。四、大中专毕业生见习的待遇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在校应届毕业生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毕业生在见习单位见习时间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参加的见习毕业生生活补助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予以解决,见习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发放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见习单位给予见习毕业生一定的生活补助。对见习期限未满即与见习毕业生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将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发给见习单位。五、其他事项(一)拟申报见习基地的单位可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持相关资料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成为见习基地。(二)各申报单位对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事业单位的认定申请。(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建立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退出机制,对连续两年不能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的见习基地,取消其见习基地资格,收回见习基地牌子。(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本县拟授牌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情况填写《伊犁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附件)、计划实施的就业见习岗位填写《伊犁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汇总表》报州就业服务管理局备案,见习单位为事业单位的还需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五)度就业见习岗位由州就业服务管理局完成汇总审核后统一对外发布。联系人:吴淑丽邮箱:542401245@联系电话:0999--5625287附件:伊犁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巩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月11日

文章来源:巩留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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