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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海口哪些场所暂停现场祭扫? 这场新闻发布会回应了

时间:2022-03-31 12: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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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海口哪些场所暂停现场祭扫? 这场新闻发布会回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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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下午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海口市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清明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准备情况

海口市清明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市民政局局长 淡利锋: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随着清明节即将来临,人员大规模聚集、流动增加,疫情传播风险陡增,防控任务依然艰巨。

下面,我就全市清明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通报如下:

清明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也是祭扫的高峰期,每年的清明期间,市殡仪馆、各公墓群众祭扫活动,都会造成大规模的人员聚集,单单颜春岭公墓每年清明祭扫群众就超过20万人次。往年市政府都会组织专门力量对市殡仪馆、各公墓进行现场疏导,但是在某些时段仍无法避免人流高度集中聚集的现象。正是由于清明祭扫活动具有时间短、人流大、聚集强、密度高的特点,在目前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今年的清明节祭扫活动管理,面临着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的双重压力。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我市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和《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省民政厅关于差异化防控、精准化施策的工作要求,结合当前疫情境外输入风险不断加大,疫情防控仍处在关键期的实际,已经采取相关措施,防止祭扫人员大规模聚集,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有序。

一是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组织集中祭扫、集体共祭等集体性活动;对骨灰安葬(安放)高度集中、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市殡仪馆、颜春岭公墓、吉荫贤公墓、富山公墓、浮陵水公墓等场所,暂停现场祭扫活动。此外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辖区内暂停或开放祭扫的具体区域,请大家留意各区有关通告。

二是全面加强对现场祭扫活动的管理。对开放现场祭扫服务的场所,将严格实行分时错峰祭扫,每个墓穴每天祭扫人员不超过3人。市民群众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文明祭祀,不聚集,从简快办,减少逗留时间。

三是加强对城乡祭扫活动防火管控工作。禁止在祭祀活动中燃放烟花炮竹,焚烧高香,露天焚烧纸钱、花圈等明火祭扫行为,同时辖区政府和市消防部门都将加强火情监测,防范因祭扫活动引发火灾。

四是加强对祭扫活动的针对性疫情防控措施。对所有集中性的祭祀场所每日进行消毒,发布《海口市清明祭扫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和《海口市清明期间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十个必须”》,为殡葬服务机构和祭扫群众提供专业化指导。

清明节期间,市民政局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牵头组织好全市清明节祭扫活动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指导各级政府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督促相应殡仪服务机构,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在保障好日常丧葬服务同时,积极探索开发新的非现场祭祀方式,弥补部分市民群众不能现场祭祀的缺憾。

清明节承载着感恩孝亲等传统文化,市民群众非常重视这个传统节日,祭扫群众特别是各大公墓的人流量大,容易引起聚集。当前疫情尚未结束,加强疫情防控必须慎终如始。

疫情期间,请广大市民不组织、不参加任何形式的群体性祭扫活动。祭扫重在表达感情,而不在形式,不管在什么地方祭扫,只要是真挚的情感,同样可以追思亲人。对暂停祭扫服务的场所,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倡导通过家庭分散追思、经典诵读、网络祭祀、家庭悼念(通过建立亲属微信群、微视频、讲先人故事、制作思念卡)等形式祭拜,或待疫情解除后再择期到现场祭扫。借此机会,我们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们,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选择居家追思、文明祭扫,度过一个安全、文明、低碳的清明节。

答记者问

一、我市一些祭扫场所采取暂停或限制性祭扫服务,请问对于那些不能到现场祭扫的群众有没有相应的安排?

市民政局局长 淡利锋:为了方便不能到现场祭奠先人的市民群众,让他们在疫情期间依然能够有替代的方式缅怀先人,我们作了如下安排:一是开设网络祭祀平台。市民政局官网的祭祀平台,将于3月28日开通,正式为全体市民提供网络祭祀服务,请广大市民关注我们的网站,并欢迎大家届时登录市民政局官网主页的“网上祭奠”模块进行网络祭祀。同时全市各殡仪服务机构也建立了相应的网络祭祀平台,市民群众都可以选择使用。

二是开展个性化代理祭扫服务。市殡仪馆、各公墓将根据市民不同的需求,探索开展代理墓碑描字、购买鲜花祭扫等服务。目前各殡仪服务机构正在积极筹备,待各项准备工作完成之后,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市民朋友可留意相关殡仪服务机构网站信息发布,有需要的,可通过电话预约,告知要求,殡仪服务机构将按照市民要求进行祭扫,并通过拍摄视频或者照片的形式记录祭扫过程,发送给客户,完成客户的祭扫心愿。

三是开展集体代祭公益活动。市殡仪馆、颜春岭公墓、吉荫贤公墓、富山公墓按照市民政局的统一安排,分别免费开展一次集体代祭活动,由工作人员以敬献鲜花水果、贴祈福卡、诵读祭文等方式,代表无法到现场祭扫的群众,集体祭祀在骨灰安放(公墓安葬)的所有逝者。谢谢大家!

二、请问在疫情防控期间,农村地区群众自发的祭扫活动应注意做好哪些防范?

市卫健委主任曾昭长近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印发《海口市清明祭扫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倡导简约、文明的祭祀方式,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减少交叉感染,农村地区群众自发的祭扫活动应做好如下防范。一是不组织集体性祭祀活动。以往清明期间农村地区会组织一些大规模的家族祭祖、家族聚餐活动。当前正处疫情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引发病毒交叉感染,希望大家遵守规定,不组织、不参加任何形式的集体性祭祀活动。二是加强祭扫活动中的个人防护。要严控农村祠堂、墓地祭扫(祭拜)活动参与人数,每个墓穴每天祭扫人员不超过3人,尽量从简快办,减少逗留时间。在相对密闭空间尽量减少1米内的近距离交谈,建议体质较弱的老人、儿童、孕产妇不参加这类祭祖活动。三是在祭扫活动中出现发热或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人员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

谢谢大家!

三、今年清明节碰上了疫情,情况比较特殊,我市部分低风险的场所开放祭扫服务,请问开放祭扫场所有哪些疫情防控措施?

市民政局局长 淡利锋:为做好今年的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管理工作,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已印发了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我们市民政局制定出台了《海口市清明期间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十个必须”》,要求清明期间限制性提供祭扫服务的场所,必须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全市祭扫场所疫情防控的管理,加强火灾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场所通风、消毒、体温监测、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控制人数、分时分批等措施,减少人群密度,避免引发人员聚集。在这方面,刚才卫健委曾主任已经详细介绍了出台的《海口市清明祭扫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清明期间祭扫场所的防疫主要按照该《指引》来开展。

二是组织开展宣传引导。今年市民政局结合清明节祭扫活动和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启动“殡葬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标语、横幅、墙报、灯箱、电子屏、广播电视、短信及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选择非实地祭扫、分时错峰祭扫。我们希望媒体继续加大宣传报道,引导市民移风易俗,共抗疫情,度过一个安全、文明、低碳的清明节。

谢谢大家!

四、当前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我市对于做好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有哪些相应的安排?农村地区应该怎么做?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晓龙:清明节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期,其中因为扫墓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引发的森林火灾占90%。据气象预报,今年呈偏旱年气象特征,全市大部分地区森林火险等级偏高,上山祭祖扫墓人员的流动、聚集在增加疫情防控风险的同时,也会给公共安全和森林防灭火工作带来很大压力。

今年以来,全市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灭结合”的工作方针,提前谋划、提早部署,主要做好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督导检查。制订印发了《海口市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组成督导检查组,自3月17日开始,分别深入四个区和桂林洋开发区以及部分重点火险乡镇开展森林防灭火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工作。对基层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野外火源管理、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巡查巡护和值班备勤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指导基层防灭火责任单位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进一步提升基层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免疫力”。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制定印发了《海口市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联合市林业局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制作印发了1250条宣传横幅、30000份宣传单,并深入各区(开发区)及各乡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以“绿色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森林防火宣传“进林区”“进社区”“进景区”“进校园”“进农户”,大力宣传防火法律法规、火源管理规定,组织安全避险知识普及教育,进一步提高了林区群众安全防火意识和基本避险技能。

三是加强火源管控。1月份制定印发了《海口市 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从1月20日至4月中旬分三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对重点火险镇、重点林区和重要部位的风险排查整治。将野外火源管控作为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一个重要环节,同步推进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督促指导各区(开发区)、各镇和农林场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野外火源管控,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把森林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是加强备战备勤。我市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做好火灾监测,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并严格落实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有火报火,无火报平安。坚决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制度,提高报送时效,确保全市指挥联动调度工作畅通和快速高效。市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各区(开发区)、镇应急森林消防队伍前置力量、整装待命。一旦发现野外火情,坚持重兵投入,把小火当成大火灭,坚决避免小火酿成大灾,力争实现有火不成灾。

我们在这里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的倡导,开展绿色文明祭扫,不带火种进山,禁止烧纸钱、燃放鞭炮。同时,在这里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拨打“12119”或“110”电话报警。谢谢。

来源:海口市清明节祭扫活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微信责编:符丹

微信编辑:吴思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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