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字范文,分享全网优秀范文,学习好帮手!
2000字范文 > 问答 | 税种综合申报开始实行 这些热点问答请收好~

问答 | 税种综合申报开始实行 这些热点问答请收好~

时间:2024-06-01 03:14:32

相关推荐

问答 | 税种综合申报开始实行 这些热点问答请收好~

为了进一步精简涉税资料报送,减少报表报送次数,优化纳税申报流程,自7月1日起,如果您需要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中的一个或者多个税种时,就可以选择税种综合申报哦!

对于即将实行的税种综合申报,我们第一时间收集整理了纳税人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问答,一起来看看吧~

1.哪些纳税人可以选择综合申报?

答:自7月1日起,纳税人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可选择税种综合申报。

2.需同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中多个税种的纳税人,必须进行综合申报吗?

答:自7月1日起,纳税人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可选择税种综合申报。其中,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暂不涵盖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

3.房地产开发企业选择综合申报方式申报土地增值税包括哪些范围?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开发建造的房地产,可选择使用综合申报,包括土地增值税预征和尾盘。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为按次申报事项,暂未纳入综合申报范围。

4.纳税人选择税种综合申报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纳税人无须办理相关手续,纳税人可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网上电子申报企业端进入税种综合申报模块进行申报。

5.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纳税期限有哪些变化?

答:《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实行税种综合申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第3号)发布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按照半年纳税,分别在每年的5月31日和11月30日前申报缴纳。《公告》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纳税期限进行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实行按季申报缴纳,纳税人应当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6.土地增值税的纳税期限有哪些变化?

答:《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实行税种综合申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第3号)发布前,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开发建造的房地产,按月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公告》对土地增值税的纳税期限进行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开发建造的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实行按季申报缴纳,纳税人应当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7.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有哪些变化?

答:《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实行税种综合申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第3号)明确,印花税可按季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计征的,纳税人应当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8.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能否选择按照半年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实行税种综合申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第3号)自7月1日起施行,考虑纳税人现有办税习惯,为便捷纳税人纳税申报,其中第二条关于纳税期限的有关规定,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仍可选择按原纳税期限和方式申报缴纳税款。

9.纳税人选择综合申报方式申报相关税种后,需要办理更正申报的应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使用综合申报方式申报相关税种后,需要办理更正申报的,可通过原申报方式办理更正申报手续。

神州顺利办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品牌

致力于企业增值创盈提供全周期服务

顺利办(主板上市:000606)是现代级企业服务的缔造者,以企业价值原点为核心,通过区块链共振、价值链跃进,实现价值网络。用“千店协同、跨越空间、万人服务、分享时间”的高标准服务助力企业成长,致力于落实“双创、四众”等国家战略,做企业的成长土壤。

基础服务

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商标专利

资质办理、人力社保、营销策划

高端服务

财务外包、税收筹划、灵活用工

股权架构设计、企业管理咨询

关注我们,了解更多企业财务知识

点个赞就更好啦(* ̄∇ ̄*)

长按二维码关注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