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在马路上,还是超市门口
非机动车不按规定随意一停
行人就会“进退两难”、“举步维艰”
不过,从6月17日起
非机动车不能“随心所欲”、“肆意横行”啦
因为,城管蜀黍出手了
首张罚单!
非机动车违规停放最高罚款50元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有效改善城区主要道路和主要区域人行道非机动车违规停放乱象,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富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紧紧围绕“美丽杭州”创建暨“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集中攻坚行动,开展城区主要道路和主要区域人行道无序停放的非机动车集中整治,从6月17日开始,对未停放在规定地点的非机动车将采取集中搬离措施,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对车主处以最高50元的罚款。
队员向沿街店铺、市民等发放整治告知书
6月17日早上,在桂花路、富春街执勤的执法队员,对一名不按规定停放电瓶车的驾驶员开出我区非机动车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的首张罚单。当事人称其到附近办事,贪图一时方便停在广场的大树下。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作出了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签订承诺书,表示今后会按照规定停放。
截至目前,已发放倡议书890余份,教育批评违章停车车主350余人,现场处罚30起,集中搬离非机动车41辆。城管蜀黍表示,罚款并不是目的,希望通过执法,督促市民规范停车,要像机动车找停车位一样,寻找非机动车停车位,有序停放车辆,确保城市道路文明有序畅通。
如果您的车辆因违规停放
被集中搬离
请带上告知单或身份证
到处理点接受处理
文明、安全、有序、整齐的
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
需要我们共同营造
让我们用实际行动为大美富阳代言
自觉维护道路畅通
来源:城东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