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宗教活动场所明火照明时不离人,不要用明火照明寻找物品。
2.宗教场所内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易燃物品。宗教活动场所室内装饰物不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3.应当加强火源、电源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燃灯、点烛、烧香、焚纸等宗教活动用火应当在室外固定位置,并由专人看管。
4.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气开关和使用明火,并迅速通知专业维修部门来处理。不能随意倾倒液化气残液。
5.宗教活动场所内禁止吸烟,并设明显的警示标志。
6.消火栓关系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切勿损坏、圈占或埋压。
7.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8.宗教活动场所切勿在走廊、楼梯口等处堆放杂物,要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来源:石狮市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