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缴费人身份证原件
在下列网点
自助办税机上打印:
请到下列就近的自助办税机投放点,选择【证明打印——其他社保费证明(灵活就业人员)——验证身份证——选择缴费年度——查询并打印缴费凭证】。
各税务大厅的税务自助机
区域
地点
沙市区
沙市区办税服务厅(江津西路春秋府对面)
沙市区
荆州市办税服务厅(明珠大道9号楚天都市佳园北门旁)
荆州区
荆州区24小时自助办税厅(荆中路10号)
荆州区
荆州区办税服务厅(屈原南路楚都御苑西侧)
开发区
开发区办税服务厅(三湾路25号)
相关银行网点的税务自助机
区域
地点
建设银行--社保支行
江津西路社保大楼1楼
农商银行--花台支行
荆中路花台农商行大厅
登录电脑端
湖北省电子税务局
自助打印:
使用PC电脑在网上搜索“湖北省电子税务局”,进行个人实名注册,登录后选择【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文书式)--社保费查询--输入短信验证码--下载PDF文件的电子缴费凭证--连接打印机打印】。
重要提示:
自助办税机支持1月1日后通过各种方式缴纳的个人社保费证明打印。
12月31日及以前缴纳的个人社保费,请到城区各办税服务厅打印证明。
自助办税机仅支持凭证首次打印,若您票据遗失或因自助机卡纸等故障打印失败,请到电脑端湖北省电子税务局进行凭证补打。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
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