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可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那么你知道青岛失业证如何办理吗?烟花美文网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青岛市失业证办理流程供大家参考选择。青岛市失业证办理流程
承办机构:青岛社保局及分局
办理事项:失业证办理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咨询电话:0532-85911280/12333
办理条件:
1、具有青岛市城镇户口;
2、在法定劳动年龄(男16周岁-60周岁,女干部16周岁-55周岁,女工人16周岁-50周岁)内;
3、具有劳动能力;
4、未就业或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5、无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的经济收入;
6、有就业要求并且正在积极寻找工作的劳动者。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
2、学历证明;
3、人事档案及相关证件;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5、《失业人员登记表》;
6、劳动预备制合格人还须持《职业资格证书》;
7、被征地农民应提供户口所在镇(街道)出具的被征地证明。
办理流程
一、个人办理:
1、由本人持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经保障中心核实后,开具《职业指导通知单》;
2、登记人员持《职业指导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区、市培训中心参加职业指导后,由区、市培训中心在《职业指导通知单》上加盖“已参加指导”章;
3、登记人员持《职业指导通知单》、《失业登记通知单》、户口簿、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领《失业证》。
二、单位办理:
1、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解聘备案手续;
2、市内四区的用人单位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市场解聘备案服务窗口办理,五市三区的用人单位到单位所在市、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职工解聘备案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审核手续;
3、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用人单位报送的有关资料,办理失业人员解聘备案手续,并审核确认个人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
4、出具《参加职业指导通知单》和《失业登记通知单》,由用人单位在3日内送达失业人员个人;
5、失业人员持《参加职业指导通知单》和《失业登记通知单》,参加由各区(市)统一组织的职业指导后,在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五市及城阳区到市、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