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字范文,分享全网优秀范文,学习好帮手!
2000字范文 > 民事诉讼法-管辖之指定管辖与移送管辖

民事诉讼法-管辖之指定管辖与移送管辖

时间:2022-08-20 05:51:01

相关推荐

民事诉讼法-管辖之指定管辖与移送管辖

本篇内容事业单位()提供法律知识-民事诉讼法-管辖之指定管辖与移送管辖。

一、民事诉讼法-管辖之指定管辖与移送管辖知识点

1.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对某个具体的案件,指定其辖区内某个下级人民法院予以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指定管辖的规定,适用指定管辖的情况有两种:第一,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无法行使管辖权;第二,两个以上的同级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且协商不成,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受诉人民法院发现自己对该案无管辖权,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的决定或同意,将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上级人民法院。

二、民事诉讼法-管辖之指定管辖与移送管辖相关练习题

诉讼管辖分为()。

A.级别管辖

B.地域管辖

C.法定管辖

D.指定管辖

E.移送管辖

【解析】ABDE

原文链接:民事诉讼法-管辖之指定管辖与移送管辖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