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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执行!大额现金存取需登记!公职人员取得外国国籍或永居权将被撤职开除!

时间:2021-06-09 10: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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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执行!大额现金存取需登记!公职人员取得外国国籍或永居权将被撤职开除!

大额现金存取需登记近期,央行发出通知,将在7月于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三地启动大额现金管理试点,这意味着,在这些地方,存取10万以上必须登记!最近,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试行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根据通知,试点项目将持续两年,首先在河北省,然后扩展到浙江省和深圳市。根据对试点银行的调查分析,公共账户管理的起点是50万元,而私人账户管理的起点在河北省是10万元,在浙江省是30万元,在深圳市是20万元。

那么,如果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通知》要求,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公职人员取得外国国籍或永居权将被撤职开除!6月20日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7月1日正式生效。该法规是历史上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公职人员犯错后的处分,以此对所有行使公权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然而这项法规中的部分条款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1、违反规定出境或者办理因私出境证件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2、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予以撤职或者开除。

在该法典正式出台之前,公职人员如果有海外永久居留权甚至外国国籍应该如何处置其实是个比较模糊的地带。大多数时候,只是不被提拔和重用,但只要没有具体的违法违纪行为,几乎没有人会被撤职或开除。许多不满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老同志也可以出国定居,享受快乐的海外时光。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7月1日执行之后,任何还保有公职且未到正式退休年龄的公职人员,理论上只要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有其他国家国籍就会被撤职甚至开除。甚至违反规定出境或者办理因私出境证件的都有可能受到降级或者撤职处分。国家出台这样的法规在情理之中,但客观上对海外华人非常集中的地区多少有影响。

提醒大家,随着中国法制进程的深入,各项事务的管理一定都将有法可依,灰色地带和中间地带将慢慢减少直到消失。

所以在很多政策明确之前,尽量把该安排的事安排好,如果等到政策法规尘埃落定之时才想起来,恐怕就没有办法了。举例来说,《刑法》中的“隐瞒境外存款罪”,它的定刑不以公职人员的境外存款来源是否非法。而是看公职人员合法所得存入境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是不是故意隐瞒,拒不向组织申报。法律只追究立法之后的事情,一直强调,有关移民留学、海外置业、国际资产配置、税务身份转变等问题越早处理越好,越早处理越简单。等到政策法规全部到位的时候,有些不违法的事或许就变成不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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