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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康复辅助器具
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加快发展行动计划(-)》(冀政办字〔〕61号)、《河北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划(-2025年)》(冀制强省办〔〕12号),以市场培育产业,以应用带动产业,促进我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质量品牌提升和产业融合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联合制定了《河北省康复辅助器具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指导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项目,经初审后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正式文件联合申报,具体详见申报指南。
联 系 人: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王晓峰 0311-87803220
省民政厅 明儒君 0311-88615564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民政厅
6月23日
河北省康复辅助器具
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加快发展行动计划(-)》(冀政办字〔〕61号)、《河北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划(-2025年)》(冀制强省办〔〕12号),支持优质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在养老、医疗、康复等机构应用,以市场培育产业,以应用带动产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决定联合开展康复辅助器具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依法在河北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的康复、医疗、养老等机构。
二、申报条件
符合条件的康复、医疗、养老等机构采购本省企业生产的康复辅助器具产品,能够显着改善机构基础条件,并能够起到明显示范作用的。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以下简称“各市工信局、民政局”)按照要求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机构报送项目材料,并负责对申报流程的合规性、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对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严格把关,各县(市、区)工信局、民政局联合对推荐上报项目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现场查验,项目单位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和申报声明(附件1和附件2),并对项目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市工信局、民政局对本地区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初审把关后,联合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7月20日前将上报文件、推荐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及申报声明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U盘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逾期不再受理。文件电子版正文为word格式,附件为pdf格式,表格为excel格式,已经获评康复辅助器具应用示范单位的不再重复申报。
(三)省工信厅、省民政厅联合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提出“应用示范单位”推荐名单,在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确定为“河北省康复辅助器具应用示范单位”。对于入选单位,按照省政府审定的资金安排使用方案,优先给予支持。
请点击“阅读原文”进入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查看具体详情。
来源|消费品工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