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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事故频发:监管真空地带 “三无”施工队凭经验建房

时间:2020-05-10 02: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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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事故频发:监管真空地带 “三无”施工队凭经验建房

8月29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饭店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遇难,28人受伤。目前,涉事饭店老板已被警方控制,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聚仙饭店为村民自建房,在过去十多年间,经历多次加盖、扩建。此次发生坍塌的宴会厅原本是一处院子,后来上方搭建了预制板屋顶。为防止漏雨,房主在宴会厅屋顶抹了一层水泥,后又加盖了彩钢棚。

▲“聚仙饭店”清理出的坍塌物陈庄村村主任姚某称,事发饭店“没有设计,就找了俩大工,自己家里干小工”;陶寺乡政府工作人员称,农村建设对于建筑方资质无硬性要求,“靠包工头经验”,对于饭店的监管也着重在食品安全方面。红星新闻记者调查发现,时下,不少农村地区的建筑质量处于“监管空白地带”:村民自己盖房、随意加盖等情况比较普遍,盖房前不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建成后也没有项目验收。同时,农村建筑材料的质量还往往缺乏监管。此前,农民自建房屋坍塌、致人死伤等事故在多地时有发生。【现状】“样子都差不多”农村自建房多凭熟手经验“最忙的时候,几乎全年无休,这家的房子还没盖好,下一家的单子就找上门了。”谢文兵是湖北孝感农村一带的民间建房工人,据其自述,他在农村建房已有30年,且经他之手所建的房屋已超百所。谢文兵说,在农村建房不像城市里“有太多限制”,只要拿到政府的建房许可后,就能动工建房。且因为农村自建房的自由度高、成本低,许多村民喜欢在攒够钱后,请村里的熟手来帮忙建房子。据他介绍,在农村建房多没有设计图纸,“毕竟样子都差不多。我们一般都是先从住户的描述中给个预算,能接受后,再凭经验正式盖房。”

▲山西“聚仙饭店”清理后的坍塌现场打地基、选材、砌砖墙、浇筑……谢文兵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一栋建筑面积80平米、3层高的农村自建房,工期大约为2个月,费用20万元左右,“大多时候,住户会自己提供或联系建筑材料,偶尔也由我们去采购。”谢文兵说,农村自建房在用材上,其规格标准往往要比国家规定标准“高上许多”,“毕竟都是自己住,东西肯定不能差了。”此外,谢文兵表示,整个施工阶段,这类自建房往往没有其他人或单位介入监管,“基本都是承建者说了算”。至于房屋建好后的验收环节则基本没有,“我们这一行大多会承诺3到5年的保修服务,但之后如果出现问题,则不再是建造的问题。”谢文兵说,居民在住进建好的房屋后,如果有问题,基本在一两年内都能发现,届时他们会一一帮忙处理,“三五年后出现的问题就很难说是谁的责任了,毕竟东西用久了都会坏。”据谢文兵称,他从业30年至今,经手建造的房屋目前均未出现安全事故。“一般出现事故的自建房,要么是住户钱不够,拿次一点儿的材料替换了原本应该使用的材料,要么是施工者经验不够或存在偷工减料等情况。”谢文兵表示,就目前农村自建房行业的种种弊端来说,除施工建造者需自我约束外,相关部门的介入监管也很有必要。【隐患】“三无”施工队建房房屋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家住浙江绍兴的孙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3年前,他按相关规定在老家农村新建了一栋两层楼的房子,“别人三层楼房只花了几万块,而我家两层楼房却花了十几万。”孙先生说,通过实际对比,他发现村里许多人家都严重缺乏质量、安全意识,“很多人是既想‘图面子’又想多省钱。”孙先生说,因自己从事的就是工程建筑类工作,对房屋安全问题比较敏感,因此在实际走访过多户邻居家的自建房后,他发现当地农村自建房普遍存在施工队专业水平参差不齐、施工现场设备简陋、材料质量没有严格标准,以及房屋质检与验收缺乏权威机构服务等问题。

▲“聚仙饭店”部分预制板碎块裸露钢筋没有小指粗,且锈迹斑斑“农村自建房大都是请民间的‘三无’(无资质、无图纸、无完整安全设备)施工队建造,房屋质量很难得到保障。”孙先生说,再加上施工人员的业务素质偏低,导致施工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比如因为建筑材料无序堆放,高空坠物伤人的;又或是私拉乱接电线,导致漏电、触电、起火的。”此外,在建筑材料的选择上,孙先生表示,对于修建一栋房子,国家对材料的选用和配比都是有严格的标准,“比如,钢筋应该用多大直径的,水泥用什么标号的,混凝土中沙子、水泥、卵石的比例是多少……这些都是有具体的数字规定,错不得一点儿”,但在农村自建房的实际建造过程中,却普遍仅凭施工人员的“经验”去完成,“甚至还有村民是私自加盖、改建,并没请工人,导致自己去市场上购买到的材料可能更加劣质。”孙先生认为,出现上述问题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目前我国在农村自建房的监管方面存在法律和制度的缺失,“政府部门不能只管可不可以盖房,而不管怎么盖、盖得对不对。”【困局】农村自建房不适用《建筑法》“监管空白地带”下事故频发据了解,我国目前在针对农村自建房的规范管理方面,存在法律、制度缺失和监管缺位。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阳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称,“出台过相关管理办法,但是实际中很少使用。”而且仅在用地标准上有所限制,即农村居民可在宅基地上自建房屋。但对于所建房屋的施工过程、监管、验收等均没有实际条例进行规范。也因此,在这一“监管真空地带”下,由农村自建房引发的安全事故频发。

▲“聚仙饭店”部分预制板碎块一侧加厚,紧贴红砖通过检索关键词,红星新闻记者发现,近十多年来,经媒体报道的农村自建房安全事故就有10余起。如,7月,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黑朱庄村一栋七层居民楼发生倒塌,造成4人死亡;5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一农民自建房屋坍塌事故,造成16人死亡;10月,浙江温州市鹿城区4间6层农民自建房突发倒塌事故,造成22人死亡;2月16日,福建省福州仓山区盖山镇叶厦村一砖混结构自建民房发生倒塌,导致3人死亡……据红星新闻不完全统计,加上山西聚仙饭店坍塌事故,间,全国各地至少已有122人因农村自建房坍塌事故死亡。公开资料显示,在建筑质量安全管理领域,我国的《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早已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建筑环节进行了严格规范。但据修订的《建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显示,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并不适用该法规,且《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也将农民自建低层建筑排除在外。而国务院1993年公布实施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对村庄、集镇规划区内进行居民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的建设的设计、施工管理都进行了规定,包括施工资质、设计图纸、工程质量、建材质量、开工申请、竣工验收等,并设置了罚则。但这份条例仅针对2层(含2层)以上的住宅。此外,自国务院发令取消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审批以来,没有合适的技术力量和专业队伍能够及时替代,造成村镇建设管理部门对大量从事农民住宅建设的个体工匠执业情况失去控制,削弱了对农民住宅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规范】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使农房建设管理机制走向健全红星新闻检索梳理后发现,目前,仅部分省市地区在农村自建房方面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性条例进行规范。如,,河南周口出台《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三层以上村民自建住宅和建设集体住宅依法实施监督管理,依权限核发施工许可证和实施质量安全监管。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民住宅建设管理,依权限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履行对村民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监管职责。“山西省还没有对农村自建房安全监管的地方性条例。”9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其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单位还在全力调查“8·29”事故原因、进行后续处理,尚未开展针对农村自建房的地方性条例立法活动,“对农村自建房,乡镇政府会组织农业和自然资源部门按照此前的相关文件,对房屋宅基地适用范围进行查验。”

▲俯拍清理后的“聚仙饭店”坍塌现场通过查阅相关文献,红星新闻记者发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曾发布文件《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其中,第三(三)条指出,对于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农民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住宅的建设活动,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以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作为主要工作方式。而在2月,住建部印发《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表示到,争取全国多数县(市、区、旗)都能根据当地情况建设一批示范农房,形成可推广的示范经验,以提高各地农房设计和建设的水平,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机制初步健全。同年11月,住建部印发《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通知,要求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照能看懂、易操作的原则,指导地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因地制宜细化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优化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程序和方法,加强基层技术人员培训和技术帮扶,确保上岗人员能看懂、会操作。红星新闻记者 李文滔 罗梦婕-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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