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篇《周六》
《周六》神要人顺服代表的权柄─在家庭中
神在家庭中也设立祂的权柄,新约书信中属灵最高的两卷书─以弗所书和歌罗西书,都不放松这件事,特别提起家庭中的顺服。在家庭中,神设立丈夫作基督的代表权柄,因此妻子应当顺服丈夫(弗五22~24)。神也设立父母作儿女的权柄,因此儿女应当孝敬并顺从父母。在十条诫命中,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人若孝敬父母,必能得福,在世长寿(六2~3)。有人早去世,也许就是因为不孝顺父母的缘故。也有弟兄和父母的情形不对,因此常有病,直到他顺服下来,身体就好了。歌罗西三章二十节也说,“作儿女的,要凡事顺从父母,因为这在主里是可喜悦的。”如果我们看见神在家庭中所设立的权柄,也看见神如何喜悦并赐福给孝敬父母的人,就能喜乐的顺从父母(参权柄与顺服,174页)。
慕安得烈是一位属灵的弟兄,他的父母都敬虔爱主,从小就教他们在主的话上受训练,并学习顺服。在他们的家中,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尊敬”,全家人都尊敬神和神的话语。家人之间也互相尊敬:母亲尊敬父亲,儿女尊敬父母,仆人尊敬主人。然而在那个家里,不仅有尊敬和顺服,更有丰盈的爱,爱是家中完全的锁炼,将他们每一个人紧紧连在一起。他们的家见证一件事:一个爱神、敬畏神的人,必定是爱父母也尊敬父母的人。
祷读经文:
作儿女的,要在主里顺从你们的父母,因为这是正当的(弗六1)。
每日信息总结:
§ 操练在家庭生活中顺服父母和兄长,讨神喜悦,蒙神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