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涉及所得税有关事项审批的,均由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企业在申请办理所得税有关事项审批时应提供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提供资料是复印件的,应写明与企业所存原件相符且盖上企业公章确认。
企业在申请办理减免所得税时,同时办理免征地方所得税的手续。
企业提供的有关所得税审批事项的资料包括:书面申请报告(申请报告的内容包括企业的成立日期、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情况、申请事项的详细理由、依据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企业当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办理减免税的还应附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申请表。此外,对具体的事项审批需要增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