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离校毕业2年内,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区县就业局进行过失业登记,在灵活就业地所在区(县)就业局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毕业生(灵活就业:除了与各类企业(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领取营业执照、公益性岗位安置等以外,通过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等弹性工作获得劳动报酬的就业形式)。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按照申请年度内铜仁市公布的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费最低缴费档次计算后,按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申请资料。高校毕业生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应填报《铜仁市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
3.个人银行卡复印件;
4.《铜仁市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证明表》(附件2)。
(四)办理程序。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于每年11月30日前,向灵活就业地所在区(县)就业局一次性申报年度内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在11月30日前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年度内社会保险费的,不得享受当年度的社会保险补贴。区(县)就业局根据企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过“贵州省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系统”核查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区(县)就业局将社会保险补贴拨付给申报企业(单位)或个人。
二、一次性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到小微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区县就业局办理失业登记)。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给予高校毕业生一次性1500元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止12月31日。
(三)申请资料。由企业代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填写《铜仁市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3)和《铜仁市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花名册》(附件4),并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5.3个月以上的工资发放清册或银行发放工资流水。
(四)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向所在区(县)就业局申请,由区(县)就业局对企业提供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过贵州省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系统查询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并将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区(县)政府网站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拨付给企业,由企业发放给高校毕业生本人。
思南县就业局联系人:邵章信 联系电话:13721562460
附件:1.铜仁市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享受灵活就业.docx
2.铜仁市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证明表.docx
3.铜仁市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docx
4.铜仁市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花名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