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100000+企业通过这里查询政策申报指南| 第4期
申报条件
(一)注册在苏州工业园区内,上年度净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且企业上年度销售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科技型企业(以企业财务报告数据为准)或已经申请苏科贷、科技贷、园科贷、知识产权贷和扎根贷的企业。
(二)属于科技型企业,即符合如下条件之一:各级领军人才企业、获得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计划项目企业、经认定的科技型自主品牌培育企业、低碳节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纳米技术、生物医药、云计算等园区重点发展领域内的企业。
(三)企业融资主要用于实施高新技术项目研究开发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市场推广等(存在大额非经营性的资金占用或无法说明具体用途的大额异常资金不予补贴)。
(四)贷款利息产生于度。
(五)科技保险费补贴申报项目须缴足全部保险费,且保险合同到期日在度,申报贷款保证类保险补贴的,须待还本付息后才能申报补贴。
(六)融资担保费补贴仅限缴足全部融资担保费,担保合同到期日在度,完成相应贷款还本付息后的项目。
申报金额
(一)贷款贴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补贴,上限50万元:其中上年度净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含)且销售收入不超过1亿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补贴比例为50%;上年度净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含)且销售收入不超过1亿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补贴比例为40%;上年度净资产超过3000万元或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创新产品参与企业,补贴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部分,最高补贴比例为补贴比例为20%;园区科技领军人才企业按照领军政策执行。
(二)科技保险费补贴: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付的科技保险费或企业参与经认定的金融创新产品支付的科技保险费给予30-50%的补贴,上限10万元。
(三)融资担保费补贴: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付的融资担保费或企业参与经认定的金融创新产品支付的融资担保费给予50%的补贴,单个企业的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
项目受理
☑受理机关:苏州工业园区☑截止时间:7月24日
万企报国项目管理(苏州)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512-66527077联系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88号丰隆汇城市生活广场4幢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