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顺利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
截至7月15日,我市顺利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及时出台《关于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补贴标准和补贴依据与去年保持一致,即补贴标准为每亩120元,补贴依据为土地确权登记的二轮承包耕地面积,未签字确认的农户和未参加土地确权登记的村组的农户补贴依据为现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
我市在实施方案中对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含征而未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长年抛荒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5种情形作了进一步强调。
经登记造册、张榜公示、核查确认,今年我市共计发放补贴资金1027.2万元,惠及农户4.14万余户,补贴面积8.56万亩,补贴面积较上年略有减少。
下一步,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将联合对全市补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直达主体,将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供稿:张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