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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大附中小升初科技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3-03-22 13: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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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大附中小升初科技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京教基二〔〕3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初中入学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工作的通知》(京教体艺〔〕2号)以及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初中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艺术特长生招收项目、范围、人数及考查安排:

(一)招收项目:

西洋管弦乐器类:

弦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大提琴

木管乐器: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萨克斯

铜管乐器:小号长号圆号大号次中音号

打击乐器:小军鼓定音鼓马林巴(特长生必须会演奏其中的2种乐器)

特色乐器类:本年度只招收二胡、琵琶、吉他(木吉他、电吉他均可)

舞蹈类:限古典舞、民族民间舞

声乐类:为合唱团定向招生

(二)招收范围:海淀区

(三)计划招生人数:85人

(四)专业考查安排:

二、科技特长生招收项目、范围、人数及考查安排:

(一)、招收项目:

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金鹏科技论坛、信息学奥赛、机器人与智能控制(单片机)

(二)招生范围:海淀区

(三)计划人数:38人

(四)专业考查安排: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禁止非政策性择校行为的政策,贯彻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严禁非政策性择校行为的工作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市义务教育入学工作遵循平稳、务实、规范、高效的基本方针。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严格实行划片招生(民办学校可以根据办学特色与需要自主、合理设置招生范围),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合理划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都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禁非政策性跨学区范围就读,严格控制班额。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民办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变相考试。严禁学校以各种竞赛成绩作为依据招收学生。严禁学校签约招收学生。学生进校后严格执行平行分班,严禁分设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

二、工作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即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具有南昌市户籍的儿童,应当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随迁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免费入学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事业单位办学校、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包括各种名目的捐资助学款),地方设立的教育基金会等也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捐资款。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建立和完善本区域内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划片决策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社会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

(四)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指导,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城区小学升入初中工作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负责。

三、工作措施

(一)合理划定招生学区范围。

1.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据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辖区内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划定招生学区范围,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其中,城区初中学校学区范围调整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力争城区公办初中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得到科学合理安排。

2.省属事业单位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满足本单位职工子女就读后,空余学位继续面向社会招收学生,具体工作由市、区教育部门与招生学校协商,继续采取政府购买学位等形式,合理设置学区范围,实行划片招生。

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采取网上报名,自主招生的方式进行。其招生方案按隶属关系,须报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后执行,并在相关媒体公布其招生工作方案(包括招生总名额、班级数、招生程序等)。

(二)有序确定入学对象。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免试就近入学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为学生登记、随机派位及遏制学生无序流动等提供基础性保障。

1.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搭户、空挂户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其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监护人有多套房产,须在3月31日之前自行确定一套房产作为义务教育入学依据,一经入学信息采集,则不再做任何更改。

2.小学入学对象按划分的学区范围确定。小学按照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学校规模等因素,合理划分学区范围,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具体入学办法由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3.初中入学对象由两种方式确定。一是划分学区范围入学。初中按照区域内小学毕业生的数量、学校规模等因素,合理划分学区范围,保障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二是对口直升入学。在经开区、高新区试行初中学校对口招收学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生,具体办法由经开区、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办公室制定并实施,报市教育局备案。

4.特教学校入学对象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市、县(区)特教学校要充分挖掘潜力,接受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按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区范围,在公办学校随班就读,各学校不得拒收。

5.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子女、引进博士后高级人才子女等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南昌市拥军拥属条例》、《中共南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昌市高层次人才优惠待遇“一卡通”实施办法的通知》(﹝﹞2号)等规定执行,并在一定范围公示。

6.南昌市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读按照《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保障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受教育权工作细则〉的通知》(洪教基字〔〕10号)相关规定执行。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加大对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有力保障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权益。

(三)严格学校招生容量管理。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实行容量限额管理。学校容量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各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师资状况设定并向社会公开,招生报名期间,学校必须在显著位置公示学校招收学生的容量,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次序排序办法确定生源排序,对生源排序在学校容量限额数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分配学校义务教育学位;对生源排序在学校容量限额数以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四)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随迁子女指在南昌地区经商,并领有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房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或是在南昌地区务工,并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房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依法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对随迁子女就近安排入学,对不能提供有效材料的随迁子女劝其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指定学校就读。

四、工作安排

(一)小学生入学

1.报名时间:各小学于8月15日前,在本校学区范围内张贴公告,公布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招生学区范围。8月20日至22日为城区和县城小学新生统一报名时间,农村小学新生报名时间为8月31日-9月1日。

随迁子女登记报名工作,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于8月上旬向社会发布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登记。

2.报名要求:适龄儿童家长携带其子女,持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随迁子女需提供居住证)、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育部门划定的学区范围学校或确定的学校报名,交审有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二)初中生入学

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湾里区初中入学工作安排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城区初中入学工作安排如下:

1.学生信息采集:小学毕业生家长持家庭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义务教育登记卡等相关报名材料交毕业小学进行初步信息采集,具体时间安排、操作规程和工作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制定并实施。信息采集经审验后确认,则不再作任何修改,采集确认后的原始信息报市教育局义教处存档。

2.学区生源认定:城区各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具有本市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学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

第一: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同时属于学校学区范围内。

第二: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时属于学校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三: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在学校学区范围内。

第四: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五: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属于该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六: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南昌城区范围内,但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等材料)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以上所述的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办理时间截止入学当年的3月31日。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其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工商执照、社保缴纳、居住证、租房证明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并且租房合同需在房管部门正式备案方可有效,推算截止时间均为3月31日。租(借)房未满一年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凡提供假房产证、假户口本等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该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部门按照就松不就紧的原则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城区地铁建设拆迁户、棚户区改造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持家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推算截止时间为3月31日),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租赁房屋附近相对就近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3.报名时间安排:7月3日公布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学区范围;

民办学校8月1日前上报入学学生名单。

公办学校报名时间为8月3—8日,各城区学校按照六类排序顺序分批审核相关证件、材料,对符合要求的学生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工作结束后,于8月9日—15日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报名学生名单(公示内容须包括学生的姓名、性别、毕业学校、排序类别、学校监督和举报电话)等信息,同时将公示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考试院汇总后报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工作处存档。

4.报名要求:由各小学负责通知其毕业生家长携带该生,持家庭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小学毕业证、义务教育登记卡等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或初步确定的学校,前往招生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三)残疾儿童入学。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报名时间为9月1日。家长携适龄残疾儿童,持家庭户口本、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等证件,到辖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做到按学区免试就近入学。在新生入学前,市、县(区)、开发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区域内入学具体政策,每所学校学区划分、招生计划、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咨询接待地址等。市教育考试院要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认真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切实做好各项招生政策的具体落实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教育部门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使之家喻户晓,争取家长理解,社会支持,积聚工作正能量。要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倡导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让社会各界明白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努力营造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推进均衡发展。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从实际出发,统筹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整体提升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办好每一所学校。通过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名校与薄弱学校合并、联合办学、结对等方式,提高农村学校的教育质量。积极推动区域内校长、教师合理交流。通过交流、支教、挂职锻炼等形式,促进城区学校、名优学校的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切实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师资水平。大力推进学校联盟或集团化办学模式,扩充优质教育资源。依法保障事业单位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经费。落实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不在学区范围连续就读三年(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的除外)的学生不享受均衡生指标

三、招生与录取流程:

1、网上报名

4月30日,人大附中网站开通特长生网上报名系统,所有欲报考人大附中特长生的学生必须首先在网上报名,报名完成后,打印报名表。

2、现场报名与审核:

报名时间:5月9、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人大附中招生办公室大厅(人大附中东门南侧,科研南楼一层)

报名需携带材料:

(1)、《海淀区初中入学特长生推荐表》、五、六年级《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海淀区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及认定专业相关证明材料。

(2)、《人大附中小升初特长生网络报名确认表》打印件

3、现场专业考查

考查时间:5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地点:人大附中校内

4、初录

对专业考查合格并确定初录的学生,学校收取《初中入学特长生推荐表》。

5、教委审核

5月18日区教委审核初录名单

四、注意事项

由于我校地处中关村交通易拥堵地段,学校内不允许机动车进入,请各位家长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地铁10号线、4号线海淀黄庄站西南出口往南100米即到)。

五、5月16日专业考查工作流程:

(一)、中心花园接待、报名表换取考查号(总负责:招办)

主要工作流程和职责:

1、发考查条

2、汇总报名表统一到招办。

(二)、考查现场负责人:所有考查点均有制定专人负责

1、发放和宣读评委须知、要求评委严格按标准打分。

2、特长生按考查号进入考场参加考查,特长生在考查过程只准报考查号,不得报姓名、学校等其它信息,保持安静,违反规定者将取消考查资格。

3、各考查点主持人根据报名确认人数和特长生实际情况,适当调控考查时间。

4、确保“公平、公开、公正、择优”

(三)、考场外的疏导负责人职责:

1、考查点接待人员凭考查号顺序和特长生推荐表安排特长生顺序入场。

2、特长生必须按考查号顺序参加考查,错过时间须重新领号,按新发号参加考查。

3、组织、疏导好学生和家长,不要让家长在门口聚集、拥堵。

(四)、工作人员要求:

1、各考查点主持人、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询问特长生的任何自然信息,凭考查号进行考查。

2、工作人员要认真、热情接待家长,保证考查工作顺利进行。

3、要提醒家长,考查结束后,尽快离开学校。

4、各考查点评委要公正、客观地为特长生打分,不得提问与考查无关的内容。

5、对各考查点负责人实行问责制。

6、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岗、换岗和替岗。

7、录取:按网上录取程序严格操作;特长生推荐表家长签字后还需有两位评委签字、专业项目主管签字及主管领导签字。

8、遇有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各考查点负责人反映。

9、不允许提前进行考查;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10、门卫见到有“特通”字样绿色通行卡的车要放行,并通知相关领导接待。

11、安排专人接待新闻媒体。

12、做好接待解释工作,吃透政策,化解矛盾。

(五)、各考查点监督人员职责:

1、监督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协助各考查点负责人维持秩序。

3、各考查点相互配合解决好突发情况。

(六)、录取时间段:严格按照市、区招办要求

(七)、前期准备:

艺术、体育、科技负责人:

1、落实考查场地、设计考查内容和流程(含各专业评分表)。

2、根据各项目的需求制作各考查点的路标。

3、安排专家和评委席位。

4、解决现场突发情况。

后勤:

1、校园卫生、桌椅安排、考查点矿泉水。

2、5月15日下午在中心花园橱窗前摆放好桌椅。

3、橱窗前按照需要摆路标架,东门口按照需要摆路标架。

招办:

路标制作、桌签(舞蹈、声乐、器乐、科技、体育)制作、工作证制作、考查号

(八)、筹备会及当日发放的材料

1、工作证

2、专家评委信

3、考查流程表

4、家长信和考查场地图

5、发放的报名号、材料

六、组织机构

成立人大附中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翟小宁、刘小惠、王海玲、高江涛

副组长:许飞、谈战海、李连江、冯树远、王晓楠、张勇、史艳辉、范克科

工作人员:各专业负责人、电教中心、招办、校办、党办、校纪委、医务室、保卫处等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

七、招生咨询与监督

招生咨询电话:6251209462516986

招生监督与投诉电话:6251256362513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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