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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上的美食 汪曾祺说“手把羊肉”要排第一

时间:2019-06-10 10: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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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上的美食 汪曾祺说“手把羊肉”要排第一

《汪曾祺散文》中有一篇是专门说“手把羊肉”的,并对手把羊肉给出了极高的评价,“我一生中吃过的各种做法的羊肉中,我以为手把羊肉第一。如果要我给他一个评语,我将毫不犹豫地说:无与伦比!”可见草原上的手把肉其魅力之大,竟能征服这样一位文坛大家。

手把羊肉即手把肉,是草原地区游牧民族千百年来最喜欢的传统食物,因需用手抓着吃而得名手把肉。在草原上,牧民们招待客人这是必不可少的食物。到草原观光旅游,这也是非吃不可的一道菜,否则就如同只是揽尽草原风光,却对其深植于心的人文风情视而不见。怀抱美人,却是只见皮相,未见骨相的浅薄。

据明《夷俗记·食用》中云:“其肉类皆半熟,以半熟者耐饥且养人也。”牧民认为肉太熟了不好消化,羊肉需要越嫩越好吃,因此据说牧民制作手把羊肉仅吃煮了十分钟的羊肉。不过这未免有些夸大的嫌疑。

手把羊肉的制作过程中,无处不充斥着游牧民族的爽快性情与彪悍民风——整羊、去头蹄、剥皮、去内脏、大卸八块,不加任何调料,清水煮至七八分熟。羊吃草原牧草,煮至半熟,可以尽可能的保存其营养成分,且口感鲜嫩,味美可口。这样颇为原始粗狂的吃法,与汉人烹饪下厨时的讲究细致迥然不同。

尤其是杀羊时,动作干净利落,迅捷神速,让人看得目瞪口呆。在蒙古包外支起一口大锅,烧起一锅沸水,杀羊却不用刀,只是一下掐断羊的主动脉,羊连挣扎都来不及就死了。

然后马上开膛皮肚,使用的是一把比水果刀略大的蒙古折刀,剥下羊皮就晒到旁边去了,一滴血也不会溅出。将羊肉切割分开成若干块,扔进锅里,清水煮至七八分熟。熟后便一手“把”着一大块羊肉,一手用刀割着吃,偶尔也会蘸着一点酱油、韭菜花等佐料吃。再就着草原美酒,一口肉一口酒,好不畅快淋漓。

不过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为了照顾外来游客的口味,现在手把羊肉也已经有了极大的改变。很多餐厅、饭店增加了芝麻酱、香油、韭菜花、辣椒油、腐乳汁、青酱油、味精等调味料。

所以如果不是去到草原还比较原始的地方,你就可能会看到这样的原始与文明相结合的情景:餐桌上人们一边用刀割下羊肉,一边用筷子或戴着一次性手套的食客在笨拙的竭力吃着手把羊肉。当然在这里你可能会吃到同样令人回味无穷的手把羊肉,但是却失了那一种现宰、现杀、现煮的那种鲜活感,在牧民灵活游走的刀尖中感受到那份带着原始食欲的彭拜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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