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推进分级分类管理,促进药品零售规模化、规范化发展,11月21日,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监管工作会议。局主任科员刘庆旭和药品和化妆品监管科相关人员,以及全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单体药店的主要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由药品和化妆品监管科副科长李瑜传达了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和《山东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从分级分类、机构人员、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药学服务、委托储存配送、监督管理、验收标准等八个方面,向参会人员进行详细讲解。
主任科员刘庆旭首先充分肯定了我市从事药品零售经营的同志,在这一年里为繁荣药品经营市场做出的积极贡献;接着,深入分析了山东广播电视台《问政山东》节目曝光部分药品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最后,刘主任就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认清当前我市药品零售市场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诚信自律;二是切实增强药品经营主体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管理责任;三是加强学习,提高管理水平,精心准备,顺利通过换证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