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字范文,分享全网优秀范文,学习好帮手!
2000字范文 > 祝福河南的业主朋友们 明天会更好!物业公司不能再任性!

祝福河南的业主朋友们 明天会更好!物业公司不能再任性!

时间:2021-03-17 19:36:18

相关推荐

祝福河南的业主朋友们 明天会更好!物业公司不能再任性!

1月21日首届河南省业主委员会业主交流及学习《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大会。来自河南多个地市的业委会主任、业委会筹备组成员、业主齐聚郑州,官员、学者、律师积极参与,学习法规,分享经验,诉说困惑,切磋互助,共谋和谐社区建设。

郑州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黄海波处长现场解读了新版《河南物业管理条例》。

他指出,起实施的《河南物业管理条例》中,涉及业委会政策有很多调整,加强了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职能,降低了业委会成立门槛,并在政策上对业委会给予支持。

“比如之前要成立业委会,需要向县市区房管部门申请,由房管局物业科致函成立筹备组,还要20%的业主联名,现在降低了门槛,仅需十人以上业主联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申请后三十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六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比如新条例明确业委会办公用房由物业提供,面积不低于20平方,业主大会召开过程中,为业主大会成员补贴可以由业主大会确定,等等。”黄海波说,新的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在修订,将在底前出台,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细节上给予进一步的政策支持。

关于加强业委会建设中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职能,黄海波解读出于三点原因:一是基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 (中发【】13号)中指出的,要加强基层党建、组织建设工作;二是基于河南省城市化进程中,很多社区都与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打交道;第三就是在去年新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时,发现河南省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比例过低。

随后交流会参会代表都做了积极发言!并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会议圆满闭幕。

参会代表给于了本次会议极高的评价。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河南省人大立法咨询专家祁雪瑞老师会后发来了对河南业主的祝福:

1月21日将载入史册。这一天召开了首届河南省业主委员会业主交流及学习《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大会。来自河南多个地市的业委会主任、业委会筹备组成员、业主齐聚郑州,官员、学者、律师积极参与,学习法规,分享经验,诉说困惑,切磋互助,共谋和谐社区建设。会上,郑州市房管局物业处黄处长介绍了河南区域内业委会的发展状况:成立比例7%,远远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天津、上海的比例是70%,全国一半以上社区是50%,可见,落后不止一点点。所以,河南的政策法规导向是鼓励成立业委会。但是,从多数与会者的讲述看,一些负有行政管理责任的街道办、乡镇主管人员并没有给予成立业主委员会应有的支持,甚至有故意刁难现象。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复杂的,其中之一是行政管理者没有学习和理解相关的新法规。与会者一致认为,要学透条例,并学以致用,依靠政府,合法合理维权,为建设和谐美好的社区家园竭尽全力。与会者形成一个生机勃勃的群体,是一支有担当、有情怀、有能力,讲真话、干实事儿的力量。我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河南业委会的发展一定会有新气象。祝福河南的业主朋友们,明天会更好!

来自郑州市恒通新城的梁芳静也发来了会后分享:

1、认真学习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做懂法、守法、用法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为构建美好家园,美好社区奠定基础。

2、团队建设的重要性,构建有党支部、监委会、业主委员会、和楼长单元长组成的和谐小区“梦之队”。分工明确,精诚团结,使小区建设走向良性循环,让每一位业主有归属感、获得感、参与感和幸福感。

3、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与物业公司如何和谐共存给出了意义性指导。摸清小区家底的同时也要摸清小区消防设施、电梯、监控、配电室等设施设备维护情况和安全隐患。为是否换物业、何时换打下基础。以及选聘物业的方式方法。

再次感谢本次活动会务组工作人员的辛苦付出,相信通过这次交流会,影响深远,在政府的指导下更多的小区加快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步伐,为构建和谐社区奉献一份力量。

来自郑州市清城美苑的王智杰在交流会后发出了如下内容:

首先很感谢本次交流会的发起人,以及交流会的领导、专家、媒体、各位业委会的主任及成员们的分享,通过这次交流会感受很多,学习到的也很多。

1、通过大家一起学习了新出版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条例很清楚说明了业主、业主委员会、开发商、物业以及社区政府各自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也说明了政府新出台的新政策力度、更希望于各个小区,依据新条例、快捷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维护自己家园的利益。

2、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核心,前期一定要把相关条例、政策学习透彻,不要盲目的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其次是团队要建设核心的相关人物,分工明确,宣传一定要结合、依靠广大业主,依靠团队的智慧及力量。

3、成立业主委员会后,一定要建立有效的责任机制,并且要让每个成员多学习相关的政策,使整个业主委员会的各个成员,应该明白各自的职责,更好的为小区业主维权、维护业主的相关利益。

4、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一定要权衡、及平衡广大业主、物业之间的利益、相处的模式及关系。

通过本次的交流会,也使我们更清楚的明白,大家一定依法、依据的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同时没有成立起来小区一定要在政府的指导下,依照政策、快速的把业主委员会成立起来,为构建和谐社会、社区做出自己的贡献。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