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编造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谣言案件
2月2日,中阳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虚构事实散布疫情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人马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从2月1日起,一条“从武汉回来的下枣林乡某村人袁某某为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患者”的谣言在中阳县群众的微信群或朋友圈中广泛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中阳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情况后,立即多警种展开联合调查,迅速确定了编造并散布传播谣言信息的人员马某某。
经查:马某某在偶然机会下,看到中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组发文的交办通知后,曲解了文件内容,并以语音的方式在微信群中散布了“从武汉回来的下枣林乡某村人袁某某为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患者,且期间间接接触死亡一人”的疫情谣言,后被不知真相的市民大量转发,引发社会不稳定反响。
违法行为人马某某对其曲解政府文件内容,编造散布疫情谣言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之规定,中阳县公安局依法对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散布疫情谣言的违法行为人马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广大群众要明辨是非,遵纪守法,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轻信,不要转发和传播,对故意散布、制造传播网络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希望广大网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全社会共同参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