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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时间:2023-04-21 19: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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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罗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罗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部分岗位取消、核减招聘计划、调整开考比例的公告》要求, 罗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结束。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公告》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各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234人进入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其中:

1、县人民医院医师岗位(05-1)计划招聘11人,20人参加笔试,面试入围比例未达到1:2,经用人单位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该岗位核减招聘计划数1人,招聘计划人数调整为10人,招聘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比例为1:2;

2、乡镇卫生院医师岗位(20)招聘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达到1:2但未达到1:3的比例,经事业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入围面试。

3、县理工中专数控加工技术实习指导教师岗位(04)、县万密斋医师岗位(11-1)、(12)、县妇幼保健院影像医师(16)四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仅达到1:2比例,经事业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确定其面试入围比例为1:2。

4、县公路管理局工程技术人员岗位(03)、县妇幼保健院会计岗位(14)、县二院护士岗位(19)、乡镇卫生院检验人员岗位(23)三个岗位最后一名笔试分数出现并列,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二、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采取集中复审的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时间:11月 22日、23日、2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政工股。

三、资格复审材料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4、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参加。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也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委托他人复审的,须提供委托书一份(样式见附件2)、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2、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

3、未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资料,于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4、请暂未入围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5、面试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6、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政工电话:

罗田县交通局:0713-5051132;

罗田县教育局:0713-5052627;

罗田县卫计局:0713-5058256。

附件:1.罗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罗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委托书

罗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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