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
这沉甸甸的两个字
代表了这样一群人
他们用身体铺路
以血肉筑墙
用宝贵的生命
换来今日的平安祥和
在通辽市科左后旗
有这样一个人
他的事迹一直在传诵
他的精神始终被传承
...
刘志超,男,蒙古族,牺牲时22岁,中共党员,退伍军人。生前系通辽市科左后旗浩坦苏木治安联防员。
2002年2月10日7时40分,科左后旗浩坦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一年前的杀人逃犯在本嘎查四爷屯附近出现了。”值班民警立即带领联防员刘志超等人乘车赶赴现场。当车行至距犯罪分子约50米处的沙地时,刘志超为防止其逃脱,从车上迅速跳下,手持木棒直奔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手持尖刀负隅顽抗。在搏斗中,尖刀刺中了刘志超的前胸。与此同时,刘志超也用木棒击中了犯罪嫌疑人。杀人逃犯虽被制服,但刘志超同志却倒在了血泊之中,在送往医院抢救的途中光荣牺牲。
刘志超同志已被授予“革命烈士”、“通辽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今天是第五个烈士纪念日
让我们一起纪念和缅怀那些
为国家 为民族 为人民
英勇献身的烈士
铭记他们
不怕牺牲 敢于拼搏的英雄气概
继承是最好的纪念!
让我们一起传承,一起铭记!
编辑\窦鹏 审核\张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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