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宁津县司法局组织两轮《社区矫正法》知识考试,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职业素养,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意识。
01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考试
7月2日,宁津县司法局副局长张兵带领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股和12个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并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了《社区矫正法》知识考试,内容涉及社区矫正对象的报到、管理、帮扶、奖惩等各个方面。
02
社区矫正对象考试
7月3日,各基层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考试,每个乡镇设考点,张兵带领矫正股工作人员进行巡考。以考促学,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日常学习的自觉性,在社区矫正对象中形成了学法、知法、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供 稿|方 越 编 辑|马小媛
审 核|王 真 监 制|毕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