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机构:
为加强我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按照《宿迁市医院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经医疗机构申报,市卫生局组织初评和现场评审,市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委员会审核,现确定宿迁市人民医院心内科等28个专科为我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泗洪县人民医院普外科等7个专科为我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
希望各有关医院和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及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专科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要严格按照《宿迁市医院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如实填写《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年度运行情况表》,并于次年2月10日前上报市卫生局医政处备案。我局将加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的动态管理,确保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始终保持市内领先水平。
附件:1、宿迁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名单
2、宿迁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