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山东省人社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第十一届山东省化工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即日起各市、各有关单位将开启竞赛选拔工作,最终决赛将于11月份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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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本次竞赛为省级一类技能大赛,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总工会、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山东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共同主办。由山东省石油化学工会委员会、山东化工技师学院承办。由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竞赛中设化工检修钳工和化学检验员2个职业(工种)。每个职业(工种)均设职工组、教师组和学生组三个组别。若某组别报名队数不足5支,则取消该组别竞赛。竞赛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机考方式进行,技能操作考核按竞赛项目采用现场操作、现场评判方式进行。
    本次竞赛在奖项设置上分为个人奖、团体奖、优秀组织奖三类。全省决赛各职业(工种)、各组别设一、二、三等奖,按参赛人数确定。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全省决赛获得各职业(工种)第1名的职工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向省总工会推荐申报“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全省决赛获得各职业(工种)前2名的职工组、教师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
    全省决赛设团体一、二、三等奖,按参赛代表队数量确定。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第三,对高度重视竞赛活动、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参赛企业和承办单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潇 张春晓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