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6日电(张明 记者顾钧)东航日前对明折明扣机票的变更做出了新规定,购买东航国内航班打折机票的团队、散客,在退票和变更方面可享受到更多优惠。
新规定与以前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退票费的收取是以机票的票面价格为基础计算的,而以前是根据该航线公布价格为基础计算收取的。
具体规定为,团队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以外(含)要求退票,收取票面价10%的退票费;72小时以内至规定离站时间前一天中午12时前要求退票,收取票面价3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天中午12时以后至航班离站前要求退票,收取票面价50%的退票费。
散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以外(含)要求退票,收取票面价5%的退票费;24小时以内至两小时(含)以前,收取票面价1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两小时以内,收取票面价2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收取票面价50%的退票费。
旅客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要办理打折机票的退票,只能是在哪儿买在哪儿退,别的票务机构无权代理。
如果旅客购买了明折明扣机票,但要求改变乘机时间,根据该规定,8折(含)以上的客票,或升舱至8折(含)以上的客票(8折以下的客票,必须升舱至8折(含)以上,补足差额),允许变更一次航班或日期;如需要再次变更,按自愿退票办理。变更手续可在原出票处以及任一东航售票处办理。
据悉,此新规定已下发到东航各分公司、子公司、营业部、航站地面代理公司、销售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