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公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等10类药品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意见稿还列出6种条件,符合其中任一条件的药品经专家评审后,也直接调出《药品目录》;该意见稿还指出,国家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1次。 以下为文件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研究起草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5月12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 电子邮箱:yysmlc@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9,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邮编:100830 国家医疗保障局 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