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
1、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未发行优先股。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和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H股)的登记股东名册排列。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客户持有。因联交所并不要求客户向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申报所持有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情况,因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规定,当其持有股份的性质发生变化(包括股份被质押),大股东要向联交所及公司发出通知。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未知悉大股东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发出的上述通知。
4、本公司股东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12月10日完成以所持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将其持有的预备用于交换的共计112,000,000股本公司A股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以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名义持有,并以“上海国资-中金公司-15国资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12月15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完成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及公司股东对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季度经营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012.83亿元,同比增长29.5%。其中:太保寿险实现保险业务收入749.20亿元,同比增长43.1%;太保产险注实现保险业务收入262.82亿元,同比增长1.7%。
注:本报告有关太保产险业务数据为太保产险及其控股子公司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数据。
太保寿险
报告期内,太保寿险实现保险业务收入749.20亿元,同比增长43.1%。代理人渠道保持快速增长,实现业务收入676.35亿元,同比增长54.1%,其中新保业务279.41亿元,同比增长67.7%。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太保产险
报告期内,太保产险实现保险业务收入262.82亿元,同比增长1.7%,其中:车险业务收入194.98亿元,同比增长1.6%;非车险业务收入67.84亿元,同比增长2.3%。
资产管理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集团投资资产10,013.4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3%。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基于负债特性,保持大类资产配置基本稳定,固定收益类资产占比81.7%,较上年末下降0.6个百分点;权益投资类资产占比13.7%,较上年末上升1.4个百分点,其中股票和权益型基金合计占比6.0%,较上年末上升0.7个百分点。
集团投资资产投资组合
注:
1、理财产品包括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等。
2、其他固定收益投资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及保户质押贷款等。
3、其他权益投资包括非上市股权等。
4、贷款及其他主要包括定期存款、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保户质押贷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及投资性房地产等。
四、重要事项
4.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4.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4.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4.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4.5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6 偿付能力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太保寿险、太保产险、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保安联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季度偿付能力信息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披露的相关偿付能力报告摘要。
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编号:临-026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4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4月28日在上海召开。会议由王坚副董事长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本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要求,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现场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证所网站披露的《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孙小宁董事回避表决)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编号:临-027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4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4月28日在上海召开。会议由戴志浩监事会主席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4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4人。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要求,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现场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在经过董事会审议的基础上,监事会认为:
1.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临-028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与关联方进行资金运用和资产管理业务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本公司的影响:该等资金运用和资产管理业务日常交易的安排有利于提高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执行效率,也有利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运用和资产管理业务的开展,符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整体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就资金运用和资产管理相关业务与关联方之间的额度上限。关联董事孙小宁就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全部11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前述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本次不涉及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1、日常关联交易范围
日常关联交易范围为资金运用和资产管理业务。
2、日常关联交易预估(单位:人民币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江养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苏罡
注册资本:人民币78,760.9889万元
主要股东: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东浩兰生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5月18日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7楼A区、B区
经营范围: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养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开展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康保险集团”)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陈东升
注册资本:人民币272,919.707万元
主要股东:嘉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The Goldman Sachs Group, Inc.、新政泰达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物虹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河南未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尔富(北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9月9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泰康人寿大厦8层、9层
经营范围:投资设立保险企业;管理投资控股企业;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详见本公告第一部分第(三)项内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资金运用业务:包括债券买卖、债券质押式回购、银行存款、交易金融产品(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商业银行理财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认定的其他金融产品)等中国保监会许可的资金运用业务。
2、资产管理业务:包括交易或发行含有关联方基础资产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股权或不动产投资基金等中国保监会认定的资产管理业务。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上述预估的日常关联交易通过银行间交易市场等公开市场,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本公司根据近年与关联方的业务往来情况和实际发生交易金额,结合本公司资产规模的总体增长情况,预估上述交易金额。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资金运用和资产管理业务是保险机构的主要日常交易,因此,在遵守《上市规则》、《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审批及披露程序的前提下,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该等资金运用和资产管理业务日常交易的安排有利于提高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执行效率,也有利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运用和资产管理业务的开展,符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白维先生、林志权先生、周忠惠先生、高善文先生、李嘉士先生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就与上述关联方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二)与上述关联方进行资金运用和资产管理业务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上限合理,有利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运用和资产管理业务交易的开展,符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整体利益。
六、备查文件(一)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