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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市金湾区招聘幼儿园编制外教师补充公告

时间:2022-03-12 23: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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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市金湾区招聘幼儿园编制外教师补充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相关要求,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试顺利开展,现将有关防疫要求补充公告如下:

一、 参加考试人员健康申报及核酸检测要求:

1.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于考试(具体考试相关事宜请关注 金湾教育 发布的考试通知)前14天及以上,在 粤康码 上进行每日健康申报,每日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记录有无发热、咳嗽、咽痛、打喷嚏、流涕、鼻塞、头痛、乏力、肌肉痛、气促、呼吸困难、寒战、腹泻等症状,确保粤康码为绿码。(粤康码注册使用说明见附件)

2.考试当日,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包括:粤康码绿码、以及粤康码上连续14天的每日健康申报、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提醒:为顺利参加考试,请考生在报名后立即注册好 粤康码 并进行每日健康申报。

二、下列情形的考生取消参考资格:

1.面试前14天内到过中风险或高风险地区。

2.面试前14天内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

3.面试前14天内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共同暴露过(场所或其它)。

4.面试当天有下列症状之一或前14天内有下列症状之一未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的。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打喷嚏、流涕、鼻塞、头痛、乏力、肌肉痛、气促、呼吸困难、寒战、腹泻等。

5.面试当天拒不遵守考场防疫工作要求。

6. 省防控指引(粤卫疾控函〔〕102 号)规定的情形。

三、如考生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将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

咨询电话: 陈老师、刘老师0756-7263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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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7月27日

原标题:珠海市金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制外教师补充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zwzx/tzgg/content/post_2616005.html

(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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