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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关于加强精准防控分类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0-04-23 05: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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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关于加强精准防控分类管理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地方农林场,市直机关、企事业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控、精准施策”要求,做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手硬”,结合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我市工作实际,现将加强精准防控分类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社会面管控方面

1.所有在儋人员(含省外返儋人员)要注册使用海南健康一码通,并每日自行打卡。

2.省外返儋人员要在抵儋之日登录“这里是儋州”微信公众号“返儋申报”系统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分管领域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各镇负责本辖区个体工商户及村(居)民的疫情防控工作。

4.各类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海南省分区分级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不同行业的经营场所卫生防护指南》,落实公共场所定期消杀、通风等防控措施,做好督促来往人员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凭“绿码”进入营业场所等防控工作。

二、复工复产方面

1.生活服务类企业。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经营主体恢复营业负面清单(第一版)》,文体娱乐类、休闲类、易引发人员聚集消费的餐饮类经营主体和室内健身场所暂不能开放营业;理发店、酒店、宾馆、小旅店和出租屋,水吧、快餐店等餐饮类经营主体适度开放营业,坚决防止聚集性用餐、消费行为;其他各类经营主体(不含建筑施工类、工矿生产企业类经营主体)均可正常营业。全面放开农业生产、室外露天工地等作业;全面放开市内公交车,有序恢复出租车、网约车运营管理;对外开放公园、广场、露天运动场。

2.建筑施工等生产类企业。严格按照国务院下发的《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南》,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工作场所防控、指导员工自我防护、异常情况处置等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复工复产,提高企业“满负荷复工率”,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扩大产能或转产。

三、重点人群管控方面

(一)省外返儋人员管控方面

1.可封闭式管理企业省外返儋人员

(1)用工企业要切实履行防控主体责任,认真按照国务院印发的《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2)用工企业要有计划地组织专车,“点对点”“一站式”到车站、机场、码头集中接送返岗人员。

(3)用工企业要做好封闭式管理,减少进出通道,落实24小时值守制,外勤人员与企业内部员工要减少接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企业,严格落实来访人员和外来车辆实名登记、测量体温等相关措施。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的企业在执行以上措施的同时,要安排专车接送员工上下班。

(4)用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健康码”管理要求,科学安排员工上岗。“绿码”人员可直接上岗,并每日测量体温、自行打卡;“黄码”人员一律按规定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健康码转绿码后方能上岗;“红码”人员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5)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提前将企业复工情况报市疾控中心(邮箱:fenghappy1000@)。市疾控中心要指导企业做好防疫工作。

2.可封闭管理企业外的省外返儋人员

除可封闭管理企业的省外返儋人员,实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管控措施,由各镇、村(社区)负责管理。各镇要指定专人做好“点对点”“人对人”健康服务管理。

(二)发热病人健康管理方面

按照省外返儋人员分类管理原则,可封闭管理企业的发热病人由用工单位负责管理,可封闭管理企业外的发热病人由各镇、村(社区)负责管理。

1.发热人员要主动向所在镇、村(社区)或用工单位上报发热信息,否则将依法追责。

2.可封闭管理企业要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员工出现发热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报告市疾控中心(值班电话:13976587120),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近就医。

3.市卫健委要及时将发热病人信息推送给各镇,各镇要明确网格员责任,加强发热病人监测报告,督促发热病人居家隔离14天,不得擅自外出。

(三)治愈出院病人健康管理方面

1.市卫健委要在第一时间妥善安置治愈出院病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全方位做好健康管理服务。

2.14天医学隔离期结束后,市疾控中心要对治愈出院病人再次进行核酸检测,若检测呈阳性、有明显临床症状,要及时转运定点医院收治;若检测呈阳性、无明显临床症状,继续集中隔离14天;若检测呈阴性,市卫健委要按程序解除隔离。

3.各镇要督促解除隔离的治愈出院病人在解除隔离2周后,回到原收治医院复查。

四、社区防控管理方面

1.强化网格化管理,全员登记、用好用足“健康码”,通过包干到户、责任到人等方式,严格管理发热病人、省外返儋人员等黄码人群。

2.要重点加强老城区住宅防控,加强人员排查和动态管理,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宣传引导群众做好防护措施,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聚集。

3.加强公共区域消杀消毒管理,每天至少2次对门卫室、电梯、楼道、公共卫生间、停车场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清洁。

4.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要进一步加大养老院、福利院、戒毒所、看守所和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场所和群体疫情防控力度,严禁出现类似聚集性感染事件。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代章)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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