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字范文,分享全网优秀范文,学习好帮手!
2000字范文 > 【双语版】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关心关爱民族学校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授课教师的若干

【双语版】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关心关爱民族学校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授课教师的若干

时间:2021-08-26 12:50:08

相关推荐

【双语版】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关心关爱民族学校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授课教师的若干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关心关爱民族学校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授课教师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更好地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工作,进一步把党和政府对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授课教师(以下简称“蒙汉双语教师”)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建立过渡期辅导员制度。鼓励蒙汉双语教师担任专兼职辅导员,对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困难的学生提供课后辅导,由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学校统筹安排。课后辅导不占用正常的课时安排。每名辅导员辅导5—10名学生,辅导学时计入教师工作量,超课时给予相应补贴,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

二、深入实施蒙汉双语教师培训计划。将国培计划、区培计划和市培计划相结合,以集中培训、网上培训、校本研修等方式,对蒙汉双语教师提供免费职业能力提升培训,培训时间计入继续教育学时。对有深造意愿的蒙汉双语教师,由市教育行政部门选派到内蒙古民族大学相应专业随班进修。支持鼓励蒙汉双语教师组建名师工作室,不断提升蒙汉双语教学能力水平。

三、充分保障蒙汉双语教师权益。对于通过岗位培训确实不能承担国家统编教材授课任务的教师,征求并尊重本人意愿,进行合理分流或转岗,也可以在本校或兄弟学校跟岗培训直至能胜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确保跟岗培训期间人事身份、职务职称、工资待遇“三不变”。同时,分流转岗教师的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待遇不受影响,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四、拓宽蒙汉双语教师成长路径。从秋季学期开始,蒙汉双语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骨干教师评选时给予政策倾斜,在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认定时单列计划。全市民族语言授课中小学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所占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优先向蒙汉双语教师倾斜。

五、组建蒙汉双语教学优秀教研团队。通过择优选聘的方式,选强配齐市、旗县市区蒙汉双语教学教研员,充分发挥研究、指导、服务职能。组织蒙汉双语授课优秀教师开展集体备课、送教下乡、学术讲座等活动,提升课堂教学水平。

六、建立健全蒙汉双语教师补充“绿色通道”。结合我市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实际,提前储备蒙汉双语教师,随时申请使用编制。编制不足的,由市编办统筹调剂解决,确保满足教学需求。在招聘蒙汉双语教师时,适当放宽年龄、户籍等条件,择优录用。

七、丰富蒙汉双语教学辅助资源。依托和利用自治区教育云平台、蒙古文资源网、内蒙古有线电视“同步课堂”和“通辽智慧教育云平台”等资源,供学生自主在线学习,辅助教师开展教研教学。组织名优骨干教师开展网络课堂和“同频互动课堂”活动,基层教师同步研修,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八、加强教学指导评估工作。制定出台通辽市民族学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教学的指导意见。根据学生认知水平和课时结构,灵活设置课型,科学确定教学目标,运用恰当的教学方式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符合国家统编教材的教育教学评估细则、教师考评细则。

九、建立学校结对共建机制。组建通辽市蒙古族学校教育集团。加强蒙古语授课学校联盟、蒙汉学校联盟建设,深度开展校际合作,相互借鉴学校管理、课程改革、队伍建设、教研教改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与先进地区名校结对,加强区域民族教育协作,促进全市民族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9月8日

来源:通辽市人民政府

原标题:《【双语版】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关心关爱民族学校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授课教师的若干措施(试行)》》

【双语版】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关心关爱民族学校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授课教师的若干措施(试行)》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