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将于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民法典》宣贯的有关要求,青岛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执法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民法典》专题培训。来自青岛、菏泽两市市、区两级及镇级卫生监督执法分支机构的160余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本次培训特别邀请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柴方胜教授进行授课。柴方胜教授为大家介绍了《民法典》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并从“民法与法典”“民法典制度创新的主要亮点”“与卫生监督执法有关的问题”三个版块进行了详细地法理解读和案例分析。青岛市局分管领导主持了培训。
此次培训对《民法典》的讲解深入浅出,贴近实际,对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民法典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执法人员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的学习和应用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