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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西安市老旧车限行的《征求意见稿》网友群逼:请赎买市民的汽车

时间:2021-10-26 05: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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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西安市老旧车限行的《征求意见稿》网友群逼:请赎买市民的汽车

昨日,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官网发布关于《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禁限行高排放老旧汽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内容显示,两块内容:

1.8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天然气)汽车和7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汽车。

2.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天禁止7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汽车进入我市三环路(含)以内通行。自8月1日起,全天禁止高排放老旧汽车进入我市三环路(含)以内及远郊区县主城区内通行。自8月1日起,全天禁止高排放老旧汽车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通行。

由此,小编作为《意见稿》中涉及的当事车主之一,首先想到的是我生活在二环内,如果我的车开不了,那旧车要怎么办?虽然我的车是购买的,可是我平时只用来接送孩子,才行驶了六万多公里,而且刚接受过年审,车况哪儿哪儿都没毛病,要怎么办?就现在的收入水平,按眼下这个政策,我十年换一辆新车?!

其二,如果换车,我的财产损失谁来补偿,国家给我以旧换新的补贴吗?

其三,和我一样的车主在西安市有不少吧,那我们还能用的旧车要怎么处理,便宜作价处理是不是损失太大了,如果我们买一样的汽油车,十年后还是这样被强制限行吗?

其四,如果买新能源车,小区里都没有配套的充电桩,怎么办;大家一窝蜂都买新能源车,市政府给解决配套设施吗?

问题一大串,打开社交网站,和我一样吐槽的真是壮观啊!毕竟西安市300万汽车保有量,老旧车怎么也有几十万辆。

龙宝 :完全不合理!只要尾气排放达到国家要求,就不能剥夺正常上路的权利!如果尾气达标了却不能上路,请政府拿出法律依据!

行者天涯:有的虽然是此文中所涉及的车辆,但跑的里程很短,车况也很好,单纯用年限来限制不公平。

帅 :这个很简单,年检的地方检测合格,就应该让上路,不管什么事,都要以实际出发,检测部门公平给出结果就可以了。

张元林:我的车是,行驶里程不到7万公里,年度审验正常达标,凭什么不让我开了?

赵磊 :一点都不合理,国家现在都不强制报废汽车了,为什么还要禁行?只要能过检测线就不应该禁行。

钥匙 :以车辆的年限作为衡量老旧汽车排放超标,是不是有点太随意。那还要车辆年检做什么?

超级替补:汽车国家造的,同意进口的,税是国家收的,尾气是国家部门检测的,合格证是国家发的,交强险是统一买的,结果告诉我就是不让开,外国的车跑四五十万公里也不限行,国外的天空比你蓝。

蔡振锋:个人认为很不合理,铁腕治霾每个市民责无旁贷,但是不能一刀切,对于排放污染超标的车辆,国家应该有合适的补贴让其报废,排放达标的可以继续使用。这咱治霾也是为了人民有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但也要考虑部分人群的生活问题。

游游 :还不如禁止大货车进三环,把物流企业都迁出三环,缓解一下交通,也缓解一下环保压力。

……

但是最厉害的质疑在这里:

1.能不能请相关部门决策前,请学习3部上位法弄清权力清单:

《立法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也就是说,公民通过合法渠道购买了汽车商合法生产的汽车,还主动缴纳了增值税、消费税、车购税、车船税,车子在车管部门进行了合法注册登记,年检合格,排放符合出厂规定的标准,现在一个市政府所属的公安局、环保局一纸文件说,你的车子报废了,谁给你的权力!

同时,汽车是车主合法拥有的财产,车主的合法权利受《物权法》保护。现行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明确私家车无使用年限限制,该规定在修订时专门取消了此前家用小汽车强制报废的规定,提出"国家将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实施引导报废,其中私家小汽车达到60万公里行驶里程才会被引导报废"。

2."法不溯及既往",请赎买市民的汽车

"法不溯及既往"是一条普世原则。通俗地讲,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政府立法,可以约束明天买汽车的人,可以规定购买汽车排放标准必须达到"太空8阶段"排放标准,但不能突然宣布市民昨天购买的汽车变成了废铁。如果西安市需要强制报废公民的车辆,那请赎买。

3.不要以治污的名义

报废旧车能不能改善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很值得怀疑。4月,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把脉西安大气污染问题,明确指出造成西安今日之污染的主要因素是"关中地区重化产业比重较大",渭南、咸阳还在不停上马新的污染项目。在督察组提到的污染源中,唯独没有机动车。

报废几十万辆旧车真的就能找回西安的蓝天白云吗?而并不富裕的市民损失的财富却是真金实银。如果你们有意把一个大礼包送给新能源汽车公司,那还要看市民答应不答应,但请不要用"治污"的名义。

总之一句话:公权力任性与"依法治国""有限政府"背道而驰。

接下来也看看其他城市的做法

据媒体报道,北京市自2月15日起,限制北京市及外埠的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在工作日进入五环路以内行驶。

上海市自初开始限行前注册的"国二"车,禁止进入主城区。

11月1日起"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禁入河北石家庄、保定、廊坊的主城区。

今年5月7日,广州市环保局推出了《关于轻型汽车执行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提出计划自1月1日起,对新车和外地转入车辆实施国六标准,不符合国六标准的车辆将不能在广州"上牌"。

5月11日,海南省环保厅发布征求意见函,计划在今年9月1日起实施国六标准。

以上几个一线城市为环保使命实行的限行与此次西安市发布的《意见稿》基本相同。

就目前情况看,我们为西安的蓝天白云也是必需要做些什么的,政府这么做肯定是有一些宏观上的考量。但是限制了老旧车就能保证恢复蓝田白云吗?雾霾的产生有多少是这些老旧车贡献的呢?而真正有据可依的雾霾元凶:产业结构要怎么调整,等等网友提出的问题也是很现实的。为此,有媒体记者就网友的质疑采访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

据赵律师介绍,西 安 市 公 安 局、西 安 市 环 境 保 护 局联合出台的《关于禁限行高排放老旧汽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法律依据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使的机动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机动车辆必须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技术性能良好,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之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部门有权提出对车辆行驶禁止通行的相关措施,但是,根据《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六条:"根据道路交通及机动车尾气排放状况,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提出机动车总量调控、区域限行、使用频率限制等治理措施,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之规定,需报经市级人民政府部门批准,并提前发布公告,征求社会意见。

对于禁止高排放老旧汽车在西安三环内通行,赵良善律师认为:住在三环内工作的车主根据交通管制而不能正常使用车辆,是交通管制的必然结果,住在三环外的车主同样不能驾驶车辆进入三环内,这对于受交通管制约束的人而言是相对公平的,并不属于变相强制报废。

不过,他认为,鉴于三环内车主用车场所及工作需要,建议相关部门对这部分车主车辆进行一个折中的解决办法,例如以旧换新或者车辆登记后限行,从而逐步达到交通管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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