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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

时间:2021-05-14 0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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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

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

为了完成国家和省、市卫生健康委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结合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所工作要点和国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要求,蚌埠市龙子湖区卫健委制定了蚌埠市龙子湖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学校卫生、二次供水机构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监督抽查内容

(一)公共场所、学校、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二)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人员的“两非”行为的监督检查、医疗废物管理等情况;

(三)随机监督抽查被行政处罚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二、做好组织实施

(一)我委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将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全部纳入本辖区抽查计划。

(二)我委依托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及时更新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做好底档信息的合并工作,做好过期未关闭的底档信息的清理工作,补充完善各抽查专业被监督单位建档工作;在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做好执法检查人员信息更新工作,我委监督机构参与一线监督执法的监督员原则上不低于本机构人员总数的70%,每个专业不少于2人。

(三)我委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配套资金支持,加大随机监督抽查、产品样品检测工作保障力度,使用好专项资金;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我委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执法和疾病控制机构设置,持续加强能力建设,确保随机监督抽查和采样检测工作顺利开展。

三、规范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的抽取与下达

(一)监督抽检任务通过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系统下达,我委监督机构系统管理员接收任务清单后及时报送委相关负责人组织实施。

(二)我委原则上不得擅自删除执法检查对象底档信息,如因重卡、录入错误等确需删除的,由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支队书面报告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所统一操作删除,对应双随机抽查任务设置为完结。

(三)抽查任务中涉及到的采样、实验室检测任务,原则上由本辖区疾控机构承担,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可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我委监督机构要配合做好采样点现场确认工作,承担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任务的机构和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质量控制,规范采样、检测程序,确保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客观公正、科学规范。

四、注重随机监督抽查与相关工作的衔接

(一)我委做好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与日常监督工作的衔接,将随机监督抽查作为日常监督工作量的一部分统筹安排。在执行随机抽查任务过程中,可以整合其他日常监督检查事项,联合开展抽查。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对检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维护随机监督抽查的严肃性,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问题、线索要及时通报和移送。

(二)我委针对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加大医疗废物处置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要及时将综合评价结果通报给本级业务管理部门,将评价结果纳入日常管理措施中,与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等级评审、校验、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规范化基层医疗机构评审等工作相衔接。

(三)我委在按照抽查计划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要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有效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监督执法适用随机抽查的,应当采取双随机方式。

五、及时公开和上报抽查结果

我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官方网站公开抽查结果。抽查结果分为:未发现问题、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行政执法文书送达不到未履行未结案等情形)等4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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